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末裁员率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社团机构等按单位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系统初步审核,首批可享受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共有福建恒捷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8日—6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名单中的企业请于6月30日前登录福建12333平台确认同意或拒绝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等信息,逾期未确认视同放弃享受。
平台网址: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
公示电话:0591-26182076
来访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来访接待处: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
来信投递: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连江县劳动就业中心)邮政编码:350500
附件:2023年度连江县首批可享受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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