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奖励
时间:
2024-05-22 08:43
对新获评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在省级切块奖励基础上,给予50%的配套奖励。
办理流程:
1.每年申报时间根据工信部申报通知时间,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由省工信厅负责组织;
2.省工信厅根据各设区市推荐申报情况,按程序择优推荐国家工信部;
3.企业注册地须在我市范围内,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福州市工信局申报;
4.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一式5份),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后再加盖骑缝章;
5.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政策咨询: 市工信局企业服务处
联系电话: 83258367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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