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服务型制造发展奖励
时间:
2024-06-12 08:34
对新增的工业设计中心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 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 (榕政办〔2020〕114号)文件精神执行。
对新增遴选的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项目、平台)、国家工业遗产项目、对新遴选的服务 型制造示范县(市)、区等,分别按照不超过省级奖励(含省级补差奖励)50%的比例给予市级配套资金支持。
对新增遴选的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市级配套奖励按 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八 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90号)文件精神执行,
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给予配套资金奖励。
办理流程:申报企业认真按照申报书要求,填报相关材
料,并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政策咨询: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联系电话: 83613094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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