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江县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五条措施 (试行)
时间: 2022-12-19 10:23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健全连江县柔性引才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引领支撑作用,根据《关于福州市激励支持柔性引进人才的五条措施》和有关法规政策,结合连江县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柔性引才的对象及标准

  柔性引才是指我县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县外人才与其所属单位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按照“契约管理、绩效激励”的原则,采取顾问指导、兼职服务、科研、技术和项目合作、“飞地引才”、成果转化、人才租赁、校地平台引才、退休返聘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从县外柔性引进人才或团队,实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一种引才机制。

  我县用人单位一般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为连江县财政收入;(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3)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4)能够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经费、平台、团队保障等。

  柔性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能够满足我县用人单位需要;(3)具备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身体条件;(4)在职人员须与引进单位达成合作协议;(5)无法律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二、柔性引才的支持措施

  1.支持引进“科技副总”。鼓励我县企业(一般应拥有相关领域市级以上(含市级)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从市外柔性引进符合省高层次人才(A、B、C类)评价认定资格条件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科技副总”,开展实质性项目合作,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柔性引进的“科技副总”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聘用合同或合同协议,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方式,每年在连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 2个月,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在获得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县财政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2.支持重大平台项目。用人单位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主导建设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县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县财政分别给予65万元、35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支持专家服务基层。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建设专家服务基地。企业邀请专家来连开展服务基层活动前报备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同意后开展活动的,给予企业支付专家服务费用的50%作为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其中,邀请与我县10条产业链(纺织功能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工产业、现代海洋工程装备、生物医药、深远海智能养殖、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绿色食品、文创旅游、新型建材、新一代信息产业)相关领域专家来连服务的,每次活动最高奖励不超过2万元;邀请其他领域专家来连服务的,每次活动最高奖励不超过1万元。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4.支持引进科技特派员。按照《连江县关于进一步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工作方案》(连委办〔2020〕53号),对推荐认定的省、市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对认定为县级科技特派员的,对接服务第1个行政村或受援单位的由县财政给予4000元包干经费,每多对接1个行政村或受援单位给予3000元包干经费,以此类推,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省、市、县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不重复申领。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5.支持建设“人才飞地”。对我县用人单位在市外全资设立的主要从事研发(设计)的机构以及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若研发成果归我县用人单位所有,其全职聘用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可参照连江县高层次人才标准进行认定,享受“金凤英才卡”相应待遇。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

  三、其他事项 

  用人单位对柔性引进人才有培养使用、服务管理、督促考核等责任,要加强对柔性人才的绩效评估,要严格区分全职引才和柔性引才界限,对存在通过签订虚假协议、谎报工作业绩等方式骗取奖补资金的个人,将计入各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措施由中共连江县委组织部、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具体解释工作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来源:连江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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