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江物流城邵地、安后、首占、牛溪用地项目
该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范围位于连江县丹阳镇、东湖镇及蓼沿乡,涉及丹阳镇朱山村、东湖镇飞石安后村及蓼沿乡首占村部分区域,总面积约17.82公顷。
通过现场踏勘,该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共计23处。
其中不可移动文物1处:蓼沿乡首占周家祖厝,处置措施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和利用;推荐传统风貌建筑3处:邵地20-9号民居、邵地民居、牛溪路9号民居,处置措施为原址保护;一般建筑15处:邵地10/12-2号民居、邵地16-1号民居、邵地17号民居、邵地19号民居、邵地20-5号民居、行头路55号民居、行头路8号民居、牛溪路5号民居、牛溪路6号民居、牛溪路8号民居、安后12号民居、安后8号民居、安后24号民居、安后28号、安后22-1号民居,其中邵地19号民居、邵地20-5号民居、行头路55号民居、行头路8号民居、安后24号民居、安后28号处置措施为构件回收;其他环境要素4处:邵地刘家古井、邵地肖家古井处置措施为构件回收,牛溪古井、牛溪石阶路处置措施为原址保护。
二、连江县潘渡镇福州理工学院二期项目
该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范围东南侧为朱步村下桥头居民点,西至福州理工学院一期用地边界,南至308省道及敖江,北至现状农田用地,总面积16.58公顷。
通过现场踏勘,该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共计16处:桥头28号、桥头33号、桥头35号、桥头36号、桥头33号西侧、桥头34号、桥头26-2号、桥头52号、桥头25号、桥头24号、桥头23号、桥头22号、桥头36号南侧、桥头34号东侧、桥头26-2号西侧、桥头27号,均为一般建筑。其中桥头28号、桥头33号、桥头35号处置措施为落架后予以构件保护。
三、丹凤西路及周边地块项目
该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范围位于连江县敖江镇小湾村,主要涉及丹凤西路一期(树德学校至县医院门口段)及附近建筑,总面积约4.6公顷。
通过现场踏勘,该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共计15处。其中不可移动文物1处:小湾郑氏宗祠门前井,处置措施为原址保护;一般建筑11处:小湾83号、小湾472号、林家故居、小湾99号、小湾104号、小湾112号、小湾119号、郑氏宗祠、小湾137号、小湾148号、小湾149号,其中桥头28号、桥头33号、桥头35号处置措施为落架后予以构件保护;历史环境要素1处:惜字炉,处置措施与利用建议为结合规划统筹考虑,后续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新建庙宇宗祠2处:灵勇庙、林氏宗祠处置措施与利用建议为结合规划统筹考虑,后续按照房屋征收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四、现代物流城13个成片开发项目
该项目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范围为福州现代物流城13个成片开发片区,位于福州连江县丹阳镇与东湖镇,涉及丹阳镇桂林村、朱山村,东湖镇飞石村、祠台村、岩下村部分区域,总面积约807.71公顷。
通过现场踏勘,该项目地块内历史文化资源共计65处。其中不可移动文物2处:桂林贤义岭遗址、桂林贤义桥,处置措施为原址保护;推荐传统风貌建筑1处:朱山村邵地20-9号,处置措施为原址保护;一般建筑58处:飞石村安后22-1号、厝032、朱山村澳头17号、厝001、厝002、厝003、厝004、厝005、厝006、厝007、厝008、厝009、厝010、厝011、厝012、厝013、桂林村贤义108号、厝016、厝017、厝018、厝019、桂林村云路6号、桂林村云路9号、桂林村云路16号、桂林村云路17号、厝020、厝021、厝022、厝023、厝024、厝025、厝026、飞石村玉环路6号、飞石村玉环路6-2号、飞石村玉环路37号、飞石村玉环路21号、飞石村玉环路25号、飞石村玉环路25号北侧民居、厝027、厝028、厝029、厝030、飞石村安后8号、飞石村安后12号、飞石村安后24号、厝031、厝014、厝015、朱山村邵地19号、朱山村邵地20-5号、厝033、厝034、厝035、厝036、厝037、厝038、厝039、厝040,其中飞石村安后22-1号、朱山村澳头17号、桂林村云路6号、桂林村云路16号、飞石村玉环路25号、飞石村安后24号、朱山村邵地19号、朱山村邵地20-5号,处置措施为落架后予以构件保护;其他环境要素4处,朱山村古榕树、桂林村古樟树,处置措施为结合规划统筹考虑,若有条件可以予以原址保留利用,朱山村邵地刘家井、王门林孺人墓处置措施为建议结合所处规划用地具体建设方案统筹考虑,按相关征收流程开展后续工作。
上述历史文化资源评估论证成果在连江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27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向连江县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反映。
地址:魁龙坊历史文化街区游客服务中心一楼连江县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电话:0591-26277509
连江县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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