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江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县委巡察四组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民政局党组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深入反思检查,剖析原因,找准症结。成立局党组书记林锦为组长,党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措施。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整改任务清单,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党支部、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各党支部、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逐项细化整改举措,做到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逐项对账销号,切实抓好落实。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整改情况纳入党支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
四是完善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结合起来,边巡边整边改,在巡察组进驻期间即着手开展整改工作,各方面工作有了明显的改进。巡察以来,先后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1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6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项,建立未成年人联动保护机制文件4份,做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浮在面上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依托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周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巡察以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31次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采取自学、集体学习的方式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进一步提高了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对民政服务宗旨的认识、把握,推动党建引领业务,形成深度融合。二是组织党员观看《永远吹响冲锋号》《让这首歌作证》等爱国主义影片,赴透堡红色文化传习馆接受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提升思想境界,为民政事业发展不断注入红色基因、内生动力。三是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作用,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和组织专题研讨1次。
问题(2):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利用周学习例会、支部党小组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其中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二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连江县民政局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工作方案》,在民政系统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奋进的浓厚氛围,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我县民政各项工作创新提升、争先增效。三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建帮扶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到居住小区线上、线下100%双报到,开展“两节”慰问、入户走访等志愿服务活动12场,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022年巡察以来,共开展党员志愿服务67次,派出机关党员干部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共计120人次,累计慰问困难群众、老人、困境儿童、退休老党员共810人次,发放慰问金54.5万元。
2.关于深入践行“民政为民爱民”工作理念有差距问题
问题(3):养老基础不够牢固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2022年以来,民政局从逐步完善养老设施布局、建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着手,提升全域养老服务水平。一是新建成2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中中心城区养老服务机构1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家(服务辐射官坂、马鼻、透堡等乡镇),增加床位294张。目前,我县共有养老服务机构13家,其中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0家、民办养老机构3家,床位数1448张。现中心城区2家养老机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民办养老机构)床位239张,入住老人145人,入住率60%,剩余床位可以满足周边老人机构养老需求。二是进一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2022年我局同意福州市美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筹建养老院,该公司投资800多万元,利用琯头镇定岐村小学改扩建成养老院,建筑面积约2400平方米,床位设置80张,该项目已进行验收、备案收尾阶段,预计2023年9月份运营。三是持续拓宽养老服务内容,提升养老服务水平。2022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工作,重点扶持了以县社会福利中心、福州如是养老院为代表的一批医养结合型机构发展,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根据不同类型给予8-10万元的医养结合补助。同时,该两家养老院均与连江县医院签署合作医疗联合体,其余养老机构与属地卫生服务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为养老服务提供了医疗保障和支撑。四是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设施。2022年-2023年我局持续开展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累计下达资金78万元,用于农村幸福院场所改造、设备采购等,不断补齐设施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五是完善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目前在运营的8家乡镇敬老院均按规定取得经住建部门确认的房屋鉴定安全和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确认函,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我局适时联合住建、卫健、市监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重大节假日前夕,还组织开展养老机构节前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到位、安全管理到位。
问题(4):社会救助工作动态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充分利用福建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平台对社会救助对象信息进行即时核对;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实行数据共享,定期核对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财产状况等信息,实现线上线下无缝式核对。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有效发挥大数据质效,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2022年以来,共新增1498个困难对象纳入低保及特困供养救助保障,共767个救助对象退出救助保障范围,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高龄补贴发放管理。针对大数据比对发现近年来多发放的16个老人的高龄补贴54200元问题,我局立即整改排查,于2021年8月全部追回。2021年8月10日我局召集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经办人员及有关乡镇的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进行集体约谈。不断督促各乡镇民政协管员举一反三,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每月及时更新享受补贴人员信息数据,每年4月、10月开展两次惠民补贴人员信息的专项核查,加强动态管理,确保资金发放到位。
问题(5):殡葬管理存在漏洞,殡葬行风、服务质量与群众期盼有距离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持续推进。2022年巡察以来,根据县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殡葬行风、服务质量方面问题,我局立即着手开展殡葬服务转作风、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强化殡葬领域管理。一是开展作风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运营和管理,完善“制度管人管事”机制。建立了回访制度,通过开展满意度测评,开通举报热线,由专人负责及时将反馈情况在殡仪馆内公开通报,倒逼干部职工提升服务意识。2022年12月,面对疫情防控转段后殡葬服务量暴增的情况,县殡仪馆“三提升”(提升接送、火化能力、提升暂存能力、提升馆区接待能力)着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转段后的殡葬服务需求,有效检验了县殡仪馆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保障了疫情防控转段期间殡葬服务领域社会安定稳定,整改成果取得初步成效。2023年清明期间,开展了“心归孝至”文明祭扫、平安清明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了线上云祭祀、线下祭扫预约、时空信箱、点心灯等多样化、人性化服务,极大地便利群众参与祭扫活动,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二是督促黄岐镇、潘渡镇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潘渡镇公墓项目已完成选址地类图斑评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潘渡镇申请将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目前正在等待批复。黄岐镇公墓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和县政府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现正进行项目设计方案深化。目前该地块用地红线已调,黄岐镇正按程序报批。三是督促村级公益性骨灰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人员和跟踪人员的职责;督促乡镇政府加强对本辖区骨灰楼的管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于个别寺庙违法火化遗体行为的,因寺庙主管部门是民宗局,涉及宗教政策,已协调县民宗局加强业务监管、政策引导。目前已制止寺庙未审批火化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持续推进违建坟墓摸排、整治,督促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回潮”裸露的坟墓重新采取覆土深埋植绿的方式进行整改。
问题(6):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完善未保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印发<连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连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关于印发<连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印发<连江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方职责,强化统筹协调,为全县未保工作进一步发展确立制度保障。二是落实未保工作会议制度。未保委工作规则建立以来,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3月28日召开了2023年连江县未保委第一次全体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落实未保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为的工作格局。三是牵头未保委各成员单位立足本职,积极履职,强化联动,形成合力,不断健全政府、社会一体化保护机制,加大未保工作宣传力度,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宣传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暑期专项活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浓厚了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氛围。
问题(7):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动力度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2022年共发动1722人报考社工考试,通过人数为552人,通过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同年增比近2.6倍。2023年以来,为持续壮大社工人才队伍,广泛发动党政事业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士报考社会工作职业考试,在连江民政、金凤正能量、海连江等新媒体上推文,加大宣传力度。据统计,今年报考人数近1500人。目前,我县持证人数总量达872人,社工机构6家,省级优秀社工人才1名,连江县高层次G类人才(社工)4名,提前完成“十四五”社会工作目标。二是2022年出台《连江县社会工作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政策,首批聘请了包括2名教授、3名副教授、8名高级社会师在内的28位省内高校专家与实务专家,并成立了连江县社会工作联合会,首批专业会员168人,充分发挥行业专家行业引领与专业指导作用,为我县社会工作事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撑与专业力量。三是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建立县级社工服务总站,有效实现全县22个乡镇社工站全面覆盖,持续推进“1+4+N”的规划,构建“县乡(镇)村(居)三级服务网络”,推动民生服务由最后一公里向“最后一米”精细打磨,现已形成“晚晴110”为老智能+互助项目、新建城乡融合型社区的社区治理服务项目、海鸟家庭儿童观护行动项目、“福蕾行动”计划等多个品牌项目。四是建立健全连江县社会组织(社工)孵化基地(省级社会工作人才基地)。采取“政府委托、专业团队管理、公众监督、社会组织受益”的模式,立足于“组织培育、资源联接、社会协同”3大核心方向,以孵化、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社工)为核心目标,对社会组织实行“入驻—孵化—评估—出壳”培育扶持。目前已孵化了连江县众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禾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暖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舒爱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5家社工组织,推动了本土社工机构与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和壮大,积极发挥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用。
问题(8):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够明显,革命老区村发展不均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积极争取扶建资金,加大老区村帮扶力度。2022年3月扶持丹阳镇东平村观超厝自然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12.5万元,下宫镇新辉村路灯工程及蓼沿乡兰水村道路工程已纳入2023年度老区扶建资金补助项目,待工程完工验收后,下达补助资金。今后,民政局将进一步统筹考虑上级老区扶建资金使用,按照各乡镇申报老区建设项目情况,加大对财务基础较为薄弱的老区村倾斜力度,积极助力老区村乡村振兴发展。二是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结合“阳光1+1”牵手计划,围绕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特殊群体关爱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会组织潜力,推进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老区村项目,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品牌。2022年,共扶持5个“阳光1+1”和乡村振兴的老区村项目。
3.关于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问题
问题(9):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巡察整改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2次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制定《连江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和党内通报制度》《中共连江县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连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江县民政局深入开展舆情应对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连江县民政局舆情应对工作细则》《连江县民政局政务舆情应对机制》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研究调整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压紧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健全完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通报等工作机制。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每季度进行一次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党内通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意识形态工作和应对舆情,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信息反馈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了解掌握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完善督查机制,定期对各基层党支部进行专项检查,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建立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
问题(10):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要求,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2022年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深入剖析查摆问题,接受监督和评议。
问题(11):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重要文件印发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机关文件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制发程序,按发文类别明确文号。修订完善《连江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连江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综合分析和党内通报制度》《中共连江县民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印发实施。
问题(1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19年以来,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共连江县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书记带头学习、带头研讨,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专题研讨,成员亲自撰写研讨材料。2022年巡察以来,开展中心组专题研讨6次。
问题(13):舆情风险预知预判能力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网络舆情的监督管理。对局公众号、微信工作群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并建立了《连江县民政局信息发布三审制度》,明确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责任,严格遵守初审、复审、终审流程,确保民政信息发布的真实性。二是制定《连江县民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舆情应对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等应急预案》《连江县民政局舆情应对工作细则》《连江县民政局政务舆情应对机制》,成立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牵头做好分管领域的舆情应对具体相关工作,定期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对异常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和有害信息及早发现、及时报告、迅速处置。
(二)聚焦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到位问题
问题(14):无依据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抽调局机关的县殡仪馆人员工作期间发放的乡镇补贴98400元及不符合高温补贴发放条件的25000元,已于2022年8月计12.34万元全部上缴至局机关帐户。黄克章、陈如术为局党组下派的县殡仪馆党支部书记、馆长,且在期间未享受下村补贴,经咨询县人社局,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原则同意黄克章、陈如术领取的乡镇补贴合计24000元,不列入清退对象范围。对殡仪馆原负责人钱兴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整岗位,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蔡强日进行了调整岗位处理。并在殡仪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学习乡镇补贴等相关津补贴发放文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越纪律红线。同时,由局党总支纪检委员、机关财务人员加强对下属单位发放津贴补贴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15):变相发放福利物品
整改落实情况:已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于因2020年前无局工会账户,2018年-2020年妇女节期间向参加活动女职工发放活动用运动服、鞋子及慰问品等,从局经费支出问题,对分管领导林友青,局财务负责人林传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相关人员足额退还购买的物品经费。2021年后,我局已规范落实工会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省总工会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一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局财务管理制度,指导下属单位严格规范执行,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更加全面的了解各项制度内容和报销流程,不断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营造干净廉洁的机关氛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问题(16):违规在下属单位开支费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于违规在下属单位开支费用问题,对财务负责人林传伟把关不严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对2017年6月以来的所有财务资料进行了重新核查,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局属单位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资金审批监管,凡是超过2000元的开支必须经分管领导或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不得再出现在下属单位开支费用情况发生。
问题(17):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于殡仪馆馆长等7人去长乐和平潭殡仪馆参观学习,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报销问题,对时任殡仪馆负责人钱兴旺、财务负责人刘丹进行了批评教育。2021年4月孙大光在下属单位救助站报销的差旅费160元,已退回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2021年11月18日至19日,苏高山出差南平市未提供正式发票报销的交通费240元,已退回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账户。二是2022年巡察以来,我局严格执行《福建省财政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及标准。强化局属单位报销程序、审批监管,要求局属单位财务人员在收齐报销凭证后方可报销。
问题(18):接待费结算不合规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于接待费结算不合规问题,对财务负责人林传伟把关不严进行了提醒谈话。严格落实局党组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局机关、局属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规定学习,接待资金结算严禁使用现金。
问题(19):白条开支仍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于白条开支仍存在的问题,对财务负责人林传伟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在进行物资采购或场所修缮时,必须使用正式票据核销。
问题(20):食堂管理混乱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竞标的方式,向我县从事食堂生蔬配送并符合条件的五家配送公司发出招标邀请。2月13日,经过招标程序,确定了由中标企业福州天鲜配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职工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二是殡仪馆职工食堂已采取劳务公司派遣后勤保障人员+原材料配送的方式办食堂,并成立膳食监督委员会对食堂后厨人员、物资仓库、原材料采购等关键环节的食堂管理进行重新规范调整,并做好相关文档收集和费用开支公示。
3.关于“三资”监管不到位问题
问题(21):下拨的专项资金监管不严格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官坂镇白鹤村、洋尾村对巡察发现的2018年老区扶持资金未结转列支的问题,已要求官坂镇白鹤村、洋尾村结转处理,目前已整改到位。同时,对2017年6月以来所有的各项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存在的同类问题。为加强老区扶建资金的管理,要求下达补助资金的项目村于三个月内提供三资办资金使用证明材料,对于未能及时提供下拨资金证明材料的村,在以后三个年度内不再列入补助名单。
问题(22):租金收取不及时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原少数民族招待所租户拖欠的租金已于2022年3月底全部收齐。巡察整改以来,县殡仪馆已安排专人负责收缴原民族招待所店面租金,在合同约定交租前提前一个月进行催缴,对不按合同执行的租户将及时启动法律程序。
问题(23):固定资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县救助站未入帐的资产已于2023年1月补入固定资产,同时对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排查,补缺补漏,做到账实相符,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据上级资产管理文件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4.关于便民服务意识为根植于心问题
问题(24):存在无依据收费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婚姻登记促进会进行注销登记,所余账户资金20.29万元已于2022年6月退返国库,对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林叶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肃查处无依据收费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核实,一经查证,严肃查处。
问题(25):落实惠民政策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骨灰盒销售价格超过规定价格上限问题,已于2021年2月进行调整,确保销售价格符合我县的惠民政策,在殡仪馆馆区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标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并对殡仪馆当年负责该项工作的钱兴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整岗位。同时,为减轻群众办丧负担,2021年4月起全县实行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政策,让惠民举措真正惠及于民。
问题(26):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党务人员陈振煌没有及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情况进行了提醒谈话。巡察以来,已由专人负责每月及时公开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应公开的内容均经过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开。
(三)聚焦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关于党组统揽全局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
问题(27):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善《连江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会议程序,研究党组会议事项,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真实记录会议每一个班子成员表决意见。二是规范资金使用规定,严格落实局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8月以来凡下属单位2000-100万元(不含100万)以内的经费使用,需经局务会议研究并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后执行;局机关5000-100万元(不含100万)以内的经费使用,需经局务会议研究并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批后执行;一次性支出100万元以上的(含100万元)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下一步将根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情况,进一步研究作出调整。
问题(28):抓党务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将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2022年巡察以来党组召开了8场会议研究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下阶段,将适时研究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切实担负起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建立党组班子成员或分管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共连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成立督导领导小组,坚持定期督导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现场督导与跟踪督查相结合、查摆问题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对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好各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2022年巡察以来,党组班子成员共到各党支部联系点指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情况,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问题(29):党员党费收缴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党务工作培训。2023年3月组织一期党务工作培训,组织党务干部学习党务公开条例、党章修改内容、“三会一课”制度、党日活动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通过培训促提升党务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二是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在2023年初做好党费收缴核算工作,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审核,督促党员按期交纳党费。目前,2022年度、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已及时足额上缴,并对党费收缴情况公开公示。
问题(30):编外人员用工随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2017年以来局招收编外人员情况进行梳理,22名编外人员已离职或辞退13人,其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3名,两名在2018年入职当年便已离职,1名殡仪馆的火化服务工已补签劳动合同。对于劳动合同未明确福利待遇问题,2021年以后,我局与新的劳务派遣公司县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书》,明确了被派遣人员的福利待遇,依法保障被派遣人员权益。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编外人员招录审批程序,凡需招收编外人员,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在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人社局规定程序进行招收。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问题(31):民主生活会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按照“三必谈”原则严肃认真开展谈心谈话35次,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会上班子成员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问题(32):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各项规定动作。3月27日,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23次,每一位党员根据所在党支部安排,在组织生活会上主动汇报思想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监督,平等交流,会后会议材料整理归档。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做到了认真参加会议,也对会议情况进行了指导。三是2个党支部挂钩分管领导分别对殡仪馆支部、社会组织联合支部、慈善总会支部等3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
问题(3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照抄机关党总支会议记录问题,对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书记黄盈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督促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规范各支部“三会一课”签到、记录和党课讲话稿,完整收集会议有关材料。2022年巡察以来,各基层党支部一季度共召开35次支委会,37次党员大会,13次党小组会,领导干部上党课29次,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54次。二是于3月23日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支部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对党支部的管理,2022年巡察以来,党组班子成员共到各党支部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10次,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问题(34):谈心谈话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规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35次,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23次,开展廉政谈话15次,完成记录谈心谈话,并由谈心谈话双方签字确认。
问题(35):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成效不佳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确定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数,积极动员党员干部参加党日活动,及时整理主题党日活动台账。2022年巡察以来,各党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54次、677人次参加。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抓而不紧问题
问题(36):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形式、轻实效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2020、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总结和年度总结内容一样问题,对党务工作人员陈振煌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落实,要求分管领导、党务干部立足实际、全面总结回顾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撰写《连江县民政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思路》,由分管领导把关,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签发。三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述责述廉工作意见,亲自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将个人履行职责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推动履职尽责,提升党组管党治党能力。
问题(37):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纳入党组会议研究议程,2022年巡察以来,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建立党组班子成员或分管领导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机制,制定了《中共连江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党组班子成员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理论学习、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推进。2022年巡察以来,党组班子成员共到各党支部联系点指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次,其中2023年指导6次,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情况,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三是由局党组书记对吴乐文、孙大光、林友青三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述责述廉工作意见,亲自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全面总结回顾个人当年的履职情况和廉洁情况向组织的报告,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不断强化自我监督,推动履职尽责,提升党组管党治党能力。
问题(38):廉政提醒谈话不认真、不全面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谈心谈话58人次,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次,廉政谈话15次,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通过全覆盖谈心谈话,准确掌握班子运行情况,提升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深入了解干部作风问题,有效增强班子凝聚力,形成服务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
问题(39):“两节”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了“两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实施方案、调整节日期间廉洁纪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加强领导,严格遵守“两节”期间廉洁纪律规定,及时开展监督检查,要求各支部、各下属单位提高认识,严格对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做好自查、整改和预防工作,做到举报一起、落实一起、查处一起,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撰写关于“两节”廉洁自律自查工作报告,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工作的政治意义,加强廉政工作督导。二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透堡红色文化传习馆、观看《永远吹冲锋号》警示教育片、集体廉政谈话提醒等,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四)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40):违规领取乡镇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抽调局机关的县殡仪馆人员工作期间发放的乡镇补贴全部上缴至局机关帐户。对殡仪馆原负责人钱兴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调整岗位,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蔡强日进行了调整岗位处理。
问题(41):干部职工混岗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已积极整改落实到位。因局机关的人员编制仅11人(领导干部7人、科员4人,实际在编9人),而内设行政科室多达8个,工作量大,仅靠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根本无法推动民政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为切实解决该项问题,近年来,我局已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范人事编制工作。2021、2022年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均按照人员岗位及编制情况任用各岗位人员,做到了定岗定责。
问题(42):财务报销白条现象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规定,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在进行物资采购或场所修缮时,必须使用正式票据核销。
问题(43):婚姻登记促进会无依据收费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婚姻登记促进会进行注销登记,所余账户资金20.29万元已于2022年6月退返国库,对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林叶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严肃查处无依据收费行为,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核实,一经查证,严肃查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阶段,民政局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针对未全面整改到位的养老基础不够牢固、殡葬管理存在漏洞、变现发放福利物品、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等4个问题,局党组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并适时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切实把民政系统各项工作抓出成效,巩固整改工作的成果。
(一)强化养老基础不够牢固问题整改力度
1.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下宫镇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琯头镇城市家园建成运营。提升改造凤城镇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长龙镇敬老院和10所农村幸福院,完善配齐与服务功能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2.大力发展长者食堂。持续推进城乡社区长者食堂建设,2023年实现中心城区的社区长者食堂覆盖率100%。积极探索农村长者食堂建设运营模式,切实解决农村空巢、困难、高龄老年人用餐问题,打造农村老年人幸福场景。积极打造凤城镇东北街社区,百凤社区、琯头镇门边村、浦口镇中麻村、安凯乡飞红村及长龙华侨农场等6个示范性长者食堂运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我县长者食堂规范化、可持续运营。
3.深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完善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着力织密拓展乡镇、社区(村)两级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养老机构向社区、家庭开展助餐、助洁、助浴、照护等服务。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不同老年群体分类提供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基本养老服务。
4.提升养老服务品牌。牵头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打响“有福之州幸福老人”品牌行动方案》,协同各部门、各方资源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形成长者食堂、数智养老、医养结合等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改革成果。结合我局实际,组织开展“情暖连江 幸福老人”助老爱老活动,发动慈善组织、爱心企业、乡贤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各项养老服务提升活动,助力打响“有福之州 幸福老人”品牌。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二)强化殡葬管理存在漏洞,殡葬行风、服务质量与群众期盼有距离问题整改力度
1.全面推进殡葬行风服务质量整顿年专项行动。制定《连江县殡仪馆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暨殡葬行风服务质量整顿年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强化从严治党,着力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水平,加强落实殡葬惠民政策,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为优质、更为高效、更加便捷的殡葬服务。
2.强化殡葬监督管理。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的骨灰楼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对骨灰楼骨灰存放情况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对骨灰流失的,责令限期追回,并追究骨灰楼、管理人员、骨灰跟踪人员责任。
3.深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违建坟墓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强化督查,开展联合执法,全面监管到位。并督促乡镇政府落实巡查常态化的长效机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不出现新增和翻新坟墓;同时,督促乡镇加强坟墓绿化管理建设,鼓励引导动员群众自行对坟墓进行绿化覆土处理,杜绝青山白化现象。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三)强化变相发放福利物品问题整改力度
对照2018年-2020年妇女节期间活动物品签领名单,督促相关人员足额退还购买的物品经费。进一步严格落实《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工会资金使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四)强化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力度
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会上讨论议题充分进行集体讨论,做到科学民主决策。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调整大额经费审批问题。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6123890;通信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6号,邮政编码:350500;电子邮箱:1875266878@qq.com.
中共连江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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