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受连江县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连江县筱埕中心渔港工程已启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更好地收集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福建省连江县筱埕中心渔港工程
2、建设单位:连江县定海湾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连江县筱埕镇筱埕村西侧海域
4、建设规模和内容:本渔港工程设计卸港量为 13.0 万吨,为集避风及生产装卸于一体的综合型渔港,建设规模如下:
西防波堤:1200m;
码头:600m(设 12 个 600HP 渔船码头泊位);
公务艇码头:50m(设 2 个公务泊位)
码头后平台:10200 ㎡;
栈桥:296m(共 3 座,分别为 97m,108m,91m);
道路及堆场:23350 ㎡;
陆域形成 188321 ㎡(不计入总投资)
港区疏浚:99.8 万 m3;
渔港综合管理中心建筑面积:1500 ㎡。
渔港信息化工程、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环保工程、水电设施等。
5、涉及征地用海:本项目主体工程共需使用海域 91.7048 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永久性占海2.6084 公顷、非透水构筑物永久性占海 7.3032 公顷,透水构筑物实际占海 0.0372 公顷,故本项目实际永久性占海 9.7773 公顷,筱埕镇养殖用海为各村办理海域使用权证方式代为管理,群众养殖采用租用模式,港区用海内养殖为各村出租使用,筱埕镇已告知渔民,渔港建设及建成后,涉及用海不再进行租用,养殖户需要退出。项目不涉及陆域用地征地拆迁。
6、项目工期:施工工期安排为 24 个月(8 个季度)。
二、公示征询意见主要内容
本次公示重点是征求项目实施对群众生产生活、地方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影响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等,以及对福建省连江县筱埕中心渔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竭诚欢迎广大公众发表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福建省连江县筱埕中心渔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公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4日止。
四、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连江县定海湾渔港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筱埕镇筱埕村文明路1号(镇政府大楼一层)
联系人:杨胜波
电话:13805092013
2、评估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29号方圆大厦9楼
联系人:马工
电话:19959367386
邮箱:72723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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