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江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5-06-19 09:38

   根据委巡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56日至620日,市委提级巡察一组对连江县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并于2024911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连江县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把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去抓好抓实。巡察反馈会后我院迅速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部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整体推进设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并成立综合组和督组,负责巡察整改的方案起草、资料收集、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巡察整改以来,院党组先后召开6会议研究7涉及巡察整改工作的议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难题,督促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落实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党组书记郭健丽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主动认领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不落一项,问题整改不丢一条。整改工作中,郭健丽同志主要带头领办了从严治党、意识形态、选人用人、党建工作等方面存在的18个问题、34个措施的整改工作,领办问题个数占巡察反馈问题个数的47%。同时,担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于9月29日召集巡改办全体成员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全院巡察整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对一些疑难复杂、涉及面广和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实际行动。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常态化、规范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1)我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其作为党组会讨论决策事项、研究部署工作的思想引领和首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将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牵头研究部署涉及分管的有关工作提出初步贯彻落实意见,提交院党组会议讨论最终形成党组贯彻落实第一议题的措施意见。2024年5月15日至11月30日,我院召开党组会30场,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学习,并结合我院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 

  整改进展情况: 

  2)将便民服务关口前移,着力解决弱势群体诉讼难问题,2024年截至11月,暖心对接老、弱、病、残当事人上门立案服务11件,减免缓交诉讼费案件20件,共计10.58万元;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联系法官、咨询等服务3922人次。将司法审判与法治宣传工作有效结合,主动下沉村社,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面对面庭审,以案释法,以事普法,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四个基层人民法庭结合各自辖区特点组织开展了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农村相邻权纠纷、鲍鱼养殖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等各类案件巡回审判共7场,巡回审判工作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3)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我院老法官调解工作室、贵安诉非联动工作室、小沧“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解工作室通过聘任退休法官、少数民族同胞、乡镇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并派出法官、法助轮驻指导调解,引入“互联网+纠纷化解”,积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纠纷,2024年截至11月,经各工作室调解室调解成功的民事纠纷案件505件,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67件,民事案件调撤率相比去年同期上升4.56%。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质效不够高”的问题 

  问题3:审判质量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4认真履行审判委员会审判管理、监督职责,有力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综合类司法建议,有效发挥审判委员会指导审判实践职能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共召开9次审委会,研究再审审查、再审检察意见、再审等案件7件及其他议题11件。 

  5)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202110月22日以来的无评查结论的被改判、发回重审案件逐案给出评查结论,为落实法官办案责任提供评价、问责的客观依据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4:随机分案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针对随机分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立案部门分管领导对分案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案件分配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法院院庭长办案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全面落实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规则,提高随机分案比例2024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民事、刑事一审立案3574件,通过系统随机分案3188件,随机分案率达89.20%。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5:审限管理不够严。 

  整改进展情况: 

  7)对于巡察发现可能存在审限管理不严的个别案件开展评查经评查,该案因疫情等原因,故未能在法定审限期内结案,但办理中止、扣延审限均有裁定书为依据并经过审批。为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管理,我院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期管理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强化对审判流程的监督及节点管理,从严把控案件审理期限,不断提升审限内结案率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审限内结案率为97.92%。 

  8)每周、每月通报长期未结、预超期、预警案件清理进度实行“清单式”管理,由庭室领导、分院管领导督办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已清理24件长期未结案件。 

  9)将案件审限情况纳入对法官个人及部门的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将超审限案件数量作为减分项目纳入考核。我院2023年度法官绩效考核中,在办案效率中赋分2分,对有超审限案件的予以扣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9)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6:审判专业能力亟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10)我院按照《关于完善案件阅核工作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阅核案件的规定(试行)》要求开展案件阅核工作。2024年截至11月,我院经阅核案件2224件,经阅核结案2113件。运用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共在法答网提问254个,在案例库线上报送参考性案例11篇。 

  11)根据福州中院2024年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我院2024年案件评查工作。共对221件2023年12月份结案的执行终本案件40件2023年上诉被改判案件、12件上诉被发回重审案件2件再审上诉后被改判案件1件民事撤诉当日立当日结案件组织进行叉评查。对9件中院发改的随案评查有异议的案件开展复评工作,并将《2021年10月22日以来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报告》和《2024年度评查报告》发给各法官,要求各法官针对评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总结,及时予以纠正,杜绝今后类似问题和错误的再次出现。积极主动与上级法院沟通,及时学习领会上级法院的最新裁判口径方向,运用好法答网、案例库等平台,促进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提升办案质量。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0-(1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7:陪审员、调解员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2)强化履职保障,提升参审实效。为解决案件选定陪审员不随机、参审不均衡、数据统计难、“驻庭陪审员”、靠人管理等问题,我院于2020年4月安排上线启用人民陪审员系统,2023年11月,根据上级法院统一安排,正式与杭州云嘉云计算有限公司签约使用人民陪审员系统,通过参审、管理的电子化与信息化,为人民陪审员参审提供便利,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管理水平。为强化实质参审,我院要求工作人员在系统抽选出人民陪审员后,通过平台下发通知短信,告知参审案件号、开庭时间、地点,并及时联系陪审员,明确告知人民陪审员在各审判环节中的参审权利。庭审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事实认定、庭审提问与合议庭评议发言等具体环节作用,鼓励陪审员积极参与讨论、发表独立见解,不断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效,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我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1378件,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事业中作用发挥不断增强 

  132024年截至11月,组织调解员参加线上调解培训5次。诉前调解收案6066件,其中调解员调解成功或撤诉505件。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2-(1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能动司法治理‘执行难’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8:在能执善执上下功夫不够深 

  整改进展情况: 

  14建立健全由分管院领导督办、庭室负责人负责、承办人跟进的案件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召开局务会通报超长期案件清单等方式,压实办案责任,目前,超期首执案件已实现全面清零。 

  15定期召开数据指标分析会议分析、研判、通报执行指标数据,并将数据穿透至个人,有针对性地帮助破解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推动执行工作全面提质增效2024年截至11月,我院首执案件执行收案2832件,结案2466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42亿元,其中首次执行完毕率为43.16%、执行到位63.13%。截至目前,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均优于全省法院均值。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4-(1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9:执行案件违规终本。 

  整改进展情况: 

  16重新核查相关案件财产情况,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对该案财产处置情况进行确认并形成笔录作为附卷。该案承办人,执行局分管领导已于2024年10月15日予以谈话提醒,要求深刻反省,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性。此外,我院执行局于10月9日、11月4日、11月11日分别召开三次局务会,通报巡察整改要求,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法律文书的核对检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确保案件规范终本;组织承办人自查以终本方式报结首执案件,暂未发现存在违规情况。 

  17依托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强化分管院领导、执行部门领导对有财案件超期未推动处置、违规终本的监督,部署推动“终本清仓”重点工作,2024年截至11月,共清理终本案件900件。同时,参照福州中院《关于完善执行案件阅核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文书签发及案件管理规则,压实办案责任。 

  18)进一步发挥执行法官专业会议作用,加强对要案、难案的分析研讨。深入探索执行悬赏机制,巡察集中整改期间,共发出执行悬赏公告3篇。2024年截至11月,我院首执案件终本率为29.29%,优于全省均值。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6-(1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0:执行案款底数不清。 

  整改进展情况: 

  19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我院执行局设立案款管理专员,建立执行案款往来台账,严格依照“一案一账户”使用管理规定落实案款到账管理,规范案款往来及台账登记。为进一步摸清案款底数、加快积压案款清理工作,建立2024年10月31日前到账未发案款清单,督促承办人逐笔梳理案款,常态化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于2024年6月5日、8月1日、11月16日开展三次案款集中发放活动,三次活动累计集中发放执行款1586万元。2024年截至11月,我已发放执行案款5188笔,合计2.33亿元。建立案款公证提存机制,与闽江公证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签署《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经查截至2024年9月,我院历年未上缴执行款利息已及时按规定上缴至省财政。同时,持续加强执行款项核对工作,每季度及时核对、登记,于每年年末上缴全年利息收入。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19):基本完成措施(2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11:执行扣押财产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已发现的未对扣押车辆依法制作扣押清单执行案件,逐案梳理未制作扣押清单原因,并制作台账予以备案。完善查封、扣押财产管理制度,对执行扣押房产、车辆等财产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制作扣押财产清单,对财产查封、解封、过户等措施实行动态管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实绩不够突出”的问题 

  问题12:司法服务中心工作举措不多。 

  整改进展情况: 

  22协同县台办赴当地台企开展“涉台司法实务研讨沙龙”暨送法进台企活动,对涉台文物保护、台企在经营中遇到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联合相关部门成立连江县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黄岐对台客运码头服务点,为在连台胞、台企提供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等一站式常态化服务;设立“连江法院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法官工作室”,聘请了两名台胞特邀调解员参与涉台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并在长门炮台遗址设立“连江法院涉台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拆迁等涉农纠纷案件,以司法之力促进农业农村健康发展;常态化开展共建帮扶、巡回办案、助学帮困等便民服务,通过“法庭开放日”、“开学第一课”法律小讲座、分发宣传彩页等方式,开展普法、释法、综治宣传等活动,促进乡村法治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积极走访金融行业进行普法和举办讲座,与金融行业沟通,建议设置法律文书地址确认条款和法律文书地址确认书,不断提高涉企案件送达效率,缩短审理周期。 

  23)动态监测营商环境各指标数据变化情况,及时通报上级法院各项报告数据,对营商环境工作中弱项指标召开碰头会会商提升举措,切实提高司法服务营商环境水平。 

  24)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的要求,在连江县浦口镇山堂村敖江流域设立敖江湿地司法保护示范点,在山仔水库自然保护区设立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助力湿地保护。制定出台连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敖江流域(连江段)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活动实施方,为司法服务敖江流域(连江段)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提供机制保障。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2-(2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3:司法建议质量不够高。 

  整改进展情况: 

  25)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共发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4件,涵盖市场监管、银行贷款、房产按揭等方面,均被采纳。 

  26)发出司法建议前与被建议单位进行良好沟通,发出司法建议后及时追踪反馈情况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共发出个案司法建议8件,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目前收到反馈7件,采纳7件。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5-(2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关于“统筹发展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的问题 

  问题1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7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干部考核,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每周院领导带班督察工作,作为重点督察内容,进一步强化干警意识形态安全防范意识;每半年组织各部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总结部署,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态势认真总结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剖析存在问题,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更好发展 

  282023年以来,我院不断规范党组中心组专题调研工作和力度,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查研究”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查研究。同时,班子成员均积极撰写每个专题研讨的学习心得,撰写年度学习体会。2023—2024年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体会等文章共93篇。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7-2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5:保密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292023年9月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本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并动态调整成员名单,统筹负责本院的保密工作,严守保密纪律,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责任。 

  30将保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院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中,2024年4月和9月在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上分别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党政普通密码管理规定》2024年8月组织新录用公务员集中学习保密相关制度,“沉浸式”提升全院干警保密安全意识2021年8月6日,我院对个别工作人员违规将外网端口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31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上张贴“禁止处理涉密信息”“涉密计算机”等保密提醒标识。强化对移动储存介质管理,严格按照涉密载体相关规定管理落实。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29-(3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16:主体责任重视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32党组2024年已召开4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成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7:履行“一岗双责”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 

  33对发现的部分述责述廉报告存在雷同问题的班子成员,已由党组书记予以提醒谈话;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的意见》,开展多层次廉政提醒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持续推动廉政教育抓在日常、融入日常、做在日常。2024年截至11月,共进行廉政谈话15场次、105人次,其中任前廉政谈话3场次、20人次,均要求被谈话人逐一进行表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8:管党治党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34)2024年11月4日,我院党组研究通过《连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对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向基层延伸、向末端发力的重要抓手,强化全体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5)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原司法警察郑某因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被判处刑罚,2024年8月9日连江县监察委员会对其做出开除处分决定。针对该案,我院制定《连江县人民法院关于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开展酒驾醉驾专项警示教育,观看《假如人生可以重来》《代价》等警示片,要求干警严格自律,净化个人“朋友圈”,文明出行。此外,我院还组织干警前往马尾潮江楼廉政教育基地、中国船政文化博物馆、透堡镇红色文化传习馆、二三革命纪念园等地开展“聆听红色故事,浸润廉洁初心”党纪学习教育,通过重温红色记忆,淬炼党性修养,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2024年截至11月,共开展廉政警示教育9场次,456人次。 

  36)为推进我院纪律作风和队伍形象提升,进一步巩固院领导周带班督察制度落实,深化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2024年8月16日,我院对上半年院领导周带班督察的诉讼服务不规范问题、庭审不规范问题进行通报,问责人数8人次。2024年截至11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共问责40人次。2024年10月25日,组织各部门专题学习传达《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智能审务督察情况通报》精神,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共同促进司法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落细、落深。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4-3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19:“三个规定”制度落实有偏差。 

  整改进展情况: 

  37)进一步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9月30日,对存在“三个规定”填报不够准确问题的个别法官进行约谈;按照最高院及上级法院相关部署要求,传达学习上级法院关于“三个规定”相关精神和填报情况,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人民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解答》,推动“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有关规定,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认领未报告本人及所分管部门、单位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问题,对年度民主生活会主动报告本人及分管部门执行“三个规定”情况作出表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7):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20: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不力。 

  整改进展情况: 

  38)针对执行案件违规终本问题驻院纪检监察组主动介入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开展的“终本清仓”专项行动,推进专项行动边清理边自查进度,对发现的问题总结归纳,举一反三,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执行工作规范化。目前已督促执行局对终本案件建立台账,统一监督管理,纪检监察组联合院督察室依托执行案件管理系统、“清风”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扎实做好终本案件源头管控。推动完善终本案件报结审查机制、恢复执行审查机制、终本案件定期复核以及终本案件评查督导机制,保障执行案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2024年截至11月,清理终本案件900件。 

  39)针对执行案款管理问题驻院纪检监察组积极与执行部门分管领导进行协商探讨,推动执行局建立完善案款管理的长效机制,为确保执行案款管理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识别、解决和预防,定期对执行局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看是否真正解决了原有的管理问题。目前执行局已建立案款往来台账,设立案款管理专员,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行动,累计开展三次案款集中发放活动,共发放执行款1586万元,2024年11月,已发放执行案款5188笔,合计2.33亿元2024年3月22日,与闽江公证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签署《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案款公证提存机制。同时,执行局已建立2019年8月14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未发放案款清单,逐案分析研判案款积压原因,将责任落实到人,全力推动案款清理、核对工作驻院纪检监察组定期对案款系统进行持续监控跟踪。 

  40)针对诉讼费应退未退问题对于2017年以前遗留的诉讼费,工作人员正在逐案逐笔联系当事人,驻院纪检监察组实时跟踪诉讼费清退进度,督促工作人员应退尽退。对于2017年至2021年10月期间的案件未退的诉讼费,需要当事人配合提供发票原件及银行账户信息才能办理退费手续的问题,及时与院分管领导进行沟通,督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方法,工作人员正在逐案逐笔联系当事人获取发票及退款账号办理退费手续。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38):已完成;措施(39):基本完成;措施40)未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问题21:执纪问责宽松软。 

  整改进展情况: 

  41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督察室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部署,结合全省法院系统集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突出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推动司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取得实效,全方位起底摸排群腐问题线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厘清“从宽”与“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确保处置问责合纪合规操作,防止“降格”或“拔高”处理,2019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责170人次,适用第一种形态164人次,第二种形态4人次,第三种形态1人次,第四种形态1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2:日常监督乏力。 

  整改进展情况: 

  42)驻院纪检监察组持续加强法律和纪检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提升,提高在监督过程中的准确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与院内部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解决信息不对称和协调困难的问题,列席难点痛点问题工作推进会,从各方面各渠道了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的问题线索不定期开展饮酒宿醉酒精测试抽查,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明察暗访力度。 

  43)持续强化院领导周带班督察,2024年截至11月,共开展院领导带班督察47场次,线上网络督察95次,督察窗口部门1615次,庭审417场次,发出审务督察情况通报11份和督察整改建议书11份,进一步推进司法作风转变。 

  44)2024年截至11月,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合督察室,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点专项督察4次,对机关和4个法庭公车停放、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统筹做好节日期间廉洁纪律提醒,以钉钉子的精神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研究制定《连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罗列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正、负面清单,强化对法院工作人员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此外,我院积极探索以“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家庭助廉倡议书)、节日廉洁短信的等方式,倡议干警家属立家规、严家教、树家风,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构筑“八小时之外”清廉防线。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2-4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3: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45对巡察发现的个别案件案款发放审批表领款人与实际汇入账户不一致的问题进行自查,经核查,该笔账户为审批单填写笔误,将实际领款人误填写为林,执行款应退赔陈,款项实际发放无误。对此问题,执行局负责人相关经办人员予以提醒谈话要求加强对案款发放业务相关规定学习,审慎对待案款发放工作。2024年以来,我院执行局设置案款专员对案款发放进行单据核对、登记,并进一步落实执行款发放签批程序,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4:“如我在诉”的服务意识不够强。 

  整改进展情况: 

  46)对于2017年以前遗留的诉讼费,我院工作人员正在逐案逐笔联系当事人,尽力予以清退。 

  47)对于2017年至2021年10月期间的案件未退的诉讼费,需要当事人配合提供发票原件及银行账户信息才能办理退费手续。我院工作人员正在逐案逐笔联系当事人获取发票及退款账号办理退费手续。 

  48)在案件生效后主动退费。立案阶段就让当事人填写《福建法院诉讼费用退费收款账户确认书》,并在案件生效后主动办理退费手续,做到应退尽退。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6)-(47)未完成;措施4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4.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25:项目合同执行不严。 

  整改进展情况: 

  49)制定《连江县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制度》,确定本院合同管理工作由综合办公室分管副院长负责,合同管理的具体事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50)强化项目合同日常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制定合同管理台账,2023年至2024年共计签订合同35份,均详细登记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51)将项目管理与单位预算管理工作衔接起来,每年年底对次年项目建设计划及预算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实现合同管理与单位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有机结合,并定期监督审查合同执行情况。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49-(5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6: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52)进一步明确工程项目合同审查程序,工程合同的签订由经办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综合办公室分管院领导进行审查,对于较为复杂的工程项目合同请资深民事法官进行专业审核,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法行为发生。 

  53)定期对行装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传达省、市、县政府及上级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30余次,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的规范及相关问题的认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2-5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7:违规支付工程款。 

  整改进展情况: 

  54)综合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员对本院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支付进度进行严格审核,制定合同管理台账,规范合同履行及支付流程,近两年,我院未出现提前支付工程款、超额支付工程款等情况。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28: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整改进展情况: 

  55)开展往来款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历年来总账,明细账及原始记账凭证核查并整理出往来款项明细。拟对其中因账务处理错误导致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账务核销。 

  56)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针对往来就项的财务管理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已制定关于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5):基本完成;措施(5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问题29:差旅费报销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 

  57)严格把控出差审批流程,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实干警出差事由以及出差时长并层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时,重点关注行程安排是否符合工作任务要求和相关规定,针对出差天数超过3天(含3天)的行程,按照要求填写出差日志,提供酒店客账单等相关凭证,此外,严格要求干警使用公务卡支付机票、车票、住宿等费用,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如实报销。2024年9月26日,东湖法庭负责人对巡察发现无故延长公务出行时间问题的干警予以提醒谈话,并退回因延长公务出行时间而多报销的差旅费1077元 

  58)将《连江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连江县公务出差住宿费标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纳入日常培训内容,于2024年8月和2024年11月,分别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和部门内勤对差旅费报销标准与报销易错点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7)-(5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30:民主议事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9)我院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同时,根据连江法院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修订《中共连江县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并印发实施;严格落实民主议事制度,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由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和决定,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无权擅自决定。 

  60本轮巡察以来,招录临聘人员1名,严格按规定由用人部门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招录申请并层报院党组会议研究后办理入职手续;上轮巡察以来,严格按规定办理35名各类临聘人员离任审批和交接手续,临聘人员进出规范有序。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59-60):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1:民主生活会不够严肃。 

  整改进展情况: 

  61)严肃开展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工作,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我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所在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56人次;2024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我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所在党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72人次。 

  6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已对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严肃、存在雷同的人员予以提醒谈话,要求要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撰写,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围绕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对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阅把关,签字确认,杜绝出现材料雷同的现象。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1-62):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632023年以来,我院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活动,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围绕学习主题,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持续规范开展专题研讨,做到学以致用,以知促行,2024年截至11月,我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了5次专题研讨交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队伍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3:干部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整改进展情况: 

  64针对部分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立行立改,责令相关人员限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证件作废声明书,除1人因出入境证件已经过期无需提交外,其余9人全部整改完成;对于个别聘用制书记员未经审批出境问题,已及时移送驻院纪检监察组立案审查;进一步强化干警出国(境)管理,建立干警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每年年初,院组织人事部门将会同驻院纪检监察组对干警上年度持有证照和出国(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出国(境)审批报备制度,将相关制度规定纳入支部周学习和新录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确保每一位干警都明政策、知后果、强自觉;组织全体干警(含聘用制书记员、录入员)对出国(境)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自纠表及承诺书,并要求登录微信“移民局12367”小程序进行查询、截图反馈,将干警出国(境)管理的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4):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4:党员管理弱化。 

  整改进展情况: 

  65)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针对司法警察大队支部预备党员郑某预备期内涉嫌刑事犯罪而未作处理问题,要求院党总支和法警队支部即刻整改。5月28日,中共连江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取消郑某预备党员资格;5月29日,中共连江县人民法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召开总支委员会研究同意取消郑某预备党员资格;6月14日,中共连江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批复同意取消郑某预备党员资格。 

  66针对巡察发现的10名编外人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及时通知各支部予以整改落实,目前除已经离职的1名编外党员外,各支部已将其余9名编外人员组织关系转入机关支部。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5-66):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35:干部交流轮岗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 

  67)高度重视、认真谋划、有序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工作。重视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将重要岗位的交流轮岗工作作为识人、选人、用人的重要手段,切实把德才兼备的政法干部选任到重要岗位上来,2024年,8名干警进行交流轮岗工作,其中3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近10年的部门正职已全部调整到位;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市县级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牢牢把握领导班子引领审判工作的核心作用,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和上级法院开展本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选任配备工作,2024年,我院选配2名副院长、1名审委会专委和3名审委会委员。 

  68)注重深化做实法院干部队伍梯次培养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我院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干警成长,2024年,除完成好非县管干部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工作外,量化考评2023年度法官、法官助理五类人员共计106抓实青年干警培养,通过组织青年干警列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观看党纪学习专题片、开展“提振精气神 建功新福建”大家谈主题宣传等活动,持续锤炼青年干警党性修养,努力培养党的后备军;强化年轻干部配备,逐步推动形成年龄梯次优化、专业优势互补、来源渠道广泛的干部队伍结构,2024年完成2批次11名中层正副职选拔任用工作,选任后,内设机构和直属机构正职干部12名,其中45岁以下的5人,占比已超40%;做实人才储备工作,遵循年轻干部成长规律,坚持周期性选拔、常态化储备,2024年,新招录6名公务员,遴选3名员额法官,为审判执行一线补充新鲜力量,助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7-68):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问题36: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9)我院于2024年10月16日、11月20日两次组织召开连江法院党务干部交流培训会,提醒督促各支部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每位党员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评议党员认真、严肃,着力从思想根源解决问题,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70各支部严格把关党员干部学习研讨发言材料、心得体会的撰写,要求党员干部围绕学习主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杜绝抄袭网络文章的现象。 

  71依托党务干部群,及时转载共产党员网微信公众号《什么是“三会一课”》、《入党手续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对党的基层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进行补选》等文章,以供党务干部共同学习提高,督促党务干部根据党内工作要求,规范完成相关党务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2024年以来,两次组织我院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参加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此外,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情况,开展互查互学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69-71):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够实”的问题 

  问题37:“卷宗制作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进展情况: 

  72)强化案件卷宗制作培训工作,通过新录用工作人员岗前培训、聘用制书记员业务培训和审判执行部门庭务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诉讼卷宗材料排列顺序(试行)〉的通知》、《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由档案室负责同志对案件归档注意事项进行细致讲解,并对案件卷宗材料归档工作进行再次强调。 

  73)各业务部门从源头上把握案件质量,注重在庭审过程中把好证据关,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卷宗材料整理相关规定开展卷宗整理、扫描上传、装订、归档工作,加强对归档案件的检查工作,提高案件归档质量;审判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法院部署开展案件评查工作,通过常规评查、专项评查等方式,对案件卷宗制作是否规范进行评查,同时加强评查结果运用,将评查结论纳入考核体系,对存在瑕疵、不合格案件的予以减分。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2-73):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问题38:“报销管理缺位”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74)针对报销管理缺位问题开展自查,对2022年5月食堂账户多支付的666.84元已予以追回,对于多报销的金额进行账务冲销 

  75)进一步完善食堂管理报销制度,制定《连江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报销制度》建立健全报销审核机制,确保每一笔报销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及时核对报销明细,对资金使用自查自纠定期开展财务制度和报销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2024年9月以来,自查近五年食堂账务明细及相关原始凭证,未发现报销相关问题今后将加大对报销流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每一笔报销都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 

  措施整改完成情况:措施(74-75):已完成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持之以恒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1.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我院目前尚余问题20的措施(40)及问题24的措施(46)-(47)未完成整改,均为诉讼费应退未退问题。目前,当事人留存退款账号的生效案件已全部清退完毕,仍有遗留的早期案件诉讼费未能全部清退。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2017年以前的诉讼费,系多年遗留,无法联系当事人或联系当事人后当事人仍未按要求到院领取的诉讼费款项。二是2017年至2021年10月期间,法院使用的是旧版诉讼费系统,诉讼费由法院开具四联单发票给当事人,退费时,需要当事人配合提供发票原件及银行账户信息才能办理退费手续。在具体实践中,存在当事人遗失预收发票、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无法联系当事人办理退费手续,或因结案时间久远、退费金额小、经电话联系后仍不愿到庭办理退费手续等情况,造成该部分案件诉讼费无法清退。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把清退诉讼费工作作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在立案、审判阶段,联系当事人填写《福建法院诉讼费用退费收款账户确认书》,并在案件生效后主动办理退费手续,做到应退尽退,力争在2025年6月30日前总体完成整改。 

  2.对于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我院目前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措施有:问题10的措施(19)及问题20的措施(39)和问题28的措施(55)。 

  1)对于问题10和问题20中执行案款底数不清及执行款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因执行案款系统功能缺失、执行案款金额大、笔数多、案情复杂等原因,暂时无法立即整改到位。我院执行局已梳理截至2024年10月31日未发放案款清单,将案款发放责任落实到人,持续督促经办人加大案款发放力度。下一步,我院将依托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机制,进一步梳理未发案款清单,确保执行案款可以发放的及时发放、无法及时发放的严格办理案款发放延期审批手续。因法定事由暂时无法发放的款项,待法定事由解除后,经办人将及时清理发放;因其他原因在短时间内无法发放的,将制作详细清单,由经办人报经执行局长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后,依法进行公证提存。同时,加大对案款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专人专账管理案款往来款机制,实质推动案款清理工作,该项问题力争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对于问题28中的往来款项长期末清理问题,因历年往来款项金额大、笔数多、年代久远,财务及经办人员变化大、款项挂账形成原因复杂等原因,难以完全整改到位,我院已根据历年来总账,明细账及原始记账凭证核查并整理出往来款项明细。同时,对其中因账务处理错误导致长期挂账的款项进行账务核销。下一步,我院会继续进行认真梳理剩余往来款项,明确款项挂账形成原因,制作详细清单,加大核销力度,该项问题力争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长治长效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针对已完成整改和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我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认真对照市委、县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常态长效、标本兼治,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韧劲,以更实的工作态度,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巩固整改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增强管党治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继续层层传导整改工作压力,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紧盯目标任务,严格跟踪督办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多措并举提升工作质效常态化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于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抓好工作结合,提升整改成效。要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密结合起来,与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发挥院庭长“关键少数”作用紧密结合起来,与提升执行质效、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司法审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地推进,不断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长治长效。要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深入剖析,从个别问题中发现共性问题,及时将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补齐制度缺失,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以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创新规范制度建设,防范风险、堵塞漏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长治长效,促进法院司法审判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2139002;通信地址:福建省连江县丹凤东路17号连江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ljxrmfyzzc@126.com 

    

    

  中共连江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5617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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