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文物认定应听取公众意见。经组织专家评审,本次普查连江县114处新发现文物符合文物认定要求,类型包含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文化遗址、石窟寺及石刻、古墓葬等,现按照相关程序将连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名单公示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市民若有意见,可来电或来信向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反映。
通讯地址:连江县文笔东路4号五大中心六楼
邮政编码:350500 联系电话:0591-22128977
附件:连江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公示名单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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