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执法区域范围
连江县行政区域
二、委托执法权限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在本委托执法权限范围和期限内以福州市邮政管理局的名义对委托执法区域范围内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快递从业人员行使下列行政监督执法权。
(一)行政监督检查权
受委托单位依据有效的快递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执法区域范围内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快递从业人员行使行政监督检查权,收集相关证据,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
(二)违法行为制止权
受委托单位行使监督检查权时,发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个人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复查意见书》等文书。
(三)部分行政处罚权
受委托单位开展快递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对公民处以警告或者50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警告或者3万元以下罚款”的,可由受委托单位以委托单位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三、委托期限
自2025年6月1日起至2028年5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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