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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连江县星歌娱乐厅(个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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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1号酒店大楼5层、6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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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歌舞娱乐场所 |
企业类型 |
个人独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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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面积 |
2100平方米 |
注册资本 |
3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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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性质 |
酒店 |
与中小学校、幼儿园距离 |
大于20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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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
2026年01月15日至2026年0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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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胡应彬;性别:男;出生年月:1975年1月;户籍:连江县江南乡; 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况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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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有关人员可以于2026年01月29日(含)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将于接到听证申请后进行听证人资格预审,通过预审后将组织听证,并于2026年02月12日(含)前组织实施。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591-22128977 传真:0591-22128979
通讯地址:连江县五大中心六楼 邮编: 350500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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