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决定公告
时间: 2026-03-09 11:53

连市场马企吊〔2026〕1号

 

经查,当事人福州市兴至伟建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本局于2026年1月27日在连江县人民政府连江县诚信建设信息公布综合平台发布《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公告》(连市场企吊听〔2026〕马1号),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相关权利。

现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江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闽侯县或连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电话:0591-26371077

特此公告

附件: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

福州市兴至伟建材有限公司

连市监马处罚〔2026〕4号

2

连江县银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连市监马处罚〔2026〕5号

3

连江县官坂依莲牛奶商店

连市监马处罚〔2026〕6号

4

福州台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连市监马处罚〔2026〕7号

5

连江丰屿农业有限公司

连市监马处罚〔2026〕8号

6

连江山与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连市监马处罚〔2026〕9号

 

来源:连江县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