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全力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鉴于我镇人事变动,经镇研究决定,调整充实琯头镇2026年河(塘、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总河(湖)长:郑成锋(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孙忠钱(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
副河(湖)长:陈美官(人大主席、一级主任科员)
杨与冰(一级主任科员)
陈友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邱和云(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董缵哲(党委委员)
沈由涵(党委宣传委员)
陈祖灯(党委统战委员)
林明宝(副镇长、二级主任科员)
王凤惠(副镇长)
林大宝(司法所所长、二级主任科员)
陈光亮(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陈维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杨艳梅(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 郑雨樵(党政办负责人)
陈 彩(河长办专干)
林晨曦(环保站专干)
孙渝胜(渔业站干事)
方 雄(林业站负责人)
兰 川(安办负责人)
郑为同(琯头镇水利水电工作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由杨与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郑为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琯头镇镇级河长名单
琯头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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