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四批共2件2026年7月20日(公示)
时间:
2026-07-22 21:41
| 连江县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4批)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SD3FZ20260719X007 | 连江县东湖镇洋门村连江县泰丰养猪场养殖污水偷漏排,监控数据怀疑作假。 | 连江县 | 水 | 2026年7月20日,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连江县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前往现场调查。 1.连江县泰丰养猪场目前生猪存栏4300头,配套完善污水治理设施,废水经格栅、集水池、固液分离设备预处理后,通过“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生化处理系统”工艺处理后,通过专用管网输送至配套农田喷淋回用,实现闭环无外排。执法人员对场区排污管网、周边边沟及临近溪流开展排查,未发现私设暗管、偷排漏排、污水直排等污染痕迹。 2.该场COD、氨氮、总磷、pH在线监测设备已接入省级平台,由第三方按规范运维,台账齐全。现场调阅实时数据(COD 104.04mg/L、氨氮13.08mg/L、总磷4.37mg/L、pH 6.44),并采集总排口水样监测,结果均达标,未发现数据造假。 | 不属实 | 压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规范落实粪污收集处理流程,确保水质自动监控设备合规、正常运行。 | 连江县东湖镇人民政府、连江县农业农村局、福州市连江生态环境局等属地乡镇和相关部门加强对连江县泰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 ||
| 2 | SD3FZ20260719X008 | 连江县琯头镇塘头村连江县东洋牧业养猪场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偷排漏排,特别是经常在夜间偷排,臭气熏天。 | 连江县 | 水、大气 | 2026年7月20日,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会同连江生态环境局、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前往实地调查核实。 经查,连江东洋牧业有限公司已于2026年7月6日全面空栏停产,现场无养殖及污水产生。目前正冲洗养殖区域,废水经固液分离处置,固体粪肥由县集中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分离后污水暂存于收集池,池内仅剩少量。排查排污管网、周边沟渠及临近溪流,未发现私设暗管、偷排漏排等污染痕迹,周边无明显异味。 | 不属实 | 督促企业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确保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 1.连江生态环境局加强暂存污水监管,严防未经处理排放,复产后严格环保管理,确保治污设施运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复产后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管,依法处理违规问题。 3.连江县琯头镇政府开展常态化巡查,发挥群众监督,及时处置诉求并定期“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 ||
| 注:1. 标*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 问题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海洋、生态、固废、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可多选) 3.“是否属实”的判定标准:“属实”指投诉反映的主要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问题准确,后果客观存在;“部分属实”指反映的问题或后果有一部分准确;“不属实”就是反映的问题不存在,甚至是捏造、歪曲事实。 | ||||||||||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