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连江兴海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公示
时间:
2026-07-20 16:22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价〔2019〕394号)规定,结合成本监审情况及学校办学实际,拟对连江兴海学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现予以公示:
一、小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即小学学费为12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
二、初中学费标准调整为16800元/生·学年,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学校可结合实际办学情况,在限价范围内自主下浮收费标准,严禁上浮。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7日。
公示期内,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来函、来电等方式联系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91-26232009
地址: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成本监审科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0日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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