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受委托,定于2026年8月12日上午10:00在我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租赁权: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凤尾花园36#2号店面;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江滨观邸4号楼54店面;坐落于黄岐镇海滨街海滨路12号二至三层房屋;坐落于连江县琯头镇和平路45号宏源新苑1号楼一层1店面、二层202单元;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文山北路8号龙华花园25号楼西侧店面附属一层店面;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西路金凤西城地下一层02店面;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3号楼地下室西侧仓库、18号楼B座第3间店面;坐落连江县凤城镇八一六东路2-5店面;坐落于连江县凤城镇中山路94号东侧仓库;坐落于连江县琯头镇粗芦岛大道200号明月郡·一期(人才公寓)1号楼四层集中办公室和会议室及六层601、602、613、616单元房。
二、看样及报名事项
有意竞买者,自8月3日起至8月11日17:00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工作日到我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看样时间地点:8月10日、11日,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26228081
报名地址:连江县文山北路6号龙华花园10楼二层
三、特别告知事项
1、个人参加竞买: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人参加竞买: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买,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人章。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知拍卖标的的现状,并知晓拍卖标的的瑕疵。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责任。我司提供的拍卖标的参考资料及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对拍卖标的的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
我司对拍卖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租赁权的标的:经营限制范围、租赁期限以及租金的缴纳方式等,以竞买人拍前阅读并签字确认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账 户:福建凤翔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1402 0601 0960 0005 54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连江县支行
用 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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