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连江县海豚网吧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连江县潘渡镇沿江大道1号贵安新天地海峡传统文化街17#楼5号店面一层、6号店面一层、7号店面一层、30号店面一层、31号店面一层、32号店面一层
经 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 营 范 围: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魏世明
上述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场所面积如有违反下列条款,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6年07月30日下午至2026年08月13日下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条款
第二十六条:文化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五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91-26178958 地 址:连江县五大中心六楼
邮 编:350500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 7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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