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15批)
时间: 2026-08-06 09:49
           
连江县群众投诉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15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SD3FZ20260730D023 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南覆线附近,国家电网基站项目遗留的水泥、沙土等施工材料未及时清理,污染周边田地。 连江县 固废 2026年7月31日,连江县江南镇政府、县城综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资规局到现场调查核实。 连江县江南镇魁岐村南覆线,为国家电网基站项目。输电线路铁塔由魁岐村南宫水库山头沿线至丹阳方向。在魁岐村南宫水库附近山头铁塔基座未发现有遗留的水泥、沙土等施工材料。铁塔基座底周边均为杂草。 不属实 连江县江南镇政府、县城综局加强施工巡查,确保此处无固废遗留。    
2 SD3FZ20260730X006 1、连江县江南镇己古村村主任余某福2019年7月,以104国道改道名义征收原奋国雕刻厂西侧耕地,倾倒建筑垃圾约二千六百多车。 2、2017年,现104国道南面新洋至南塘段葫芦门段的耕地,被出租作国道搅拌站使用,工程完工后未拆除搭建恢复原貌。 3、2023年,葫芦门4米宽的重点泄洪小溪,被占用于倒填建筑垃圾。 连江县 其他 2026年7月31日,江南镇政府协同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现场调查。 1.经查,该地块原为国家电网连江公司电力仓储用地,现由连江县土发中心收储。于2019年7月启动征地,因地块低矮积水无法交付使用,征地完成后由连江县江南镇己古村委会负责对该地块开展填方后交付,填方土为连江县江南镇梅洋路道路拓宽建设时产生的山土,填方量约6000立方米,未发现倾倒建筑垃圾,该地块于2021年12月取得用地手续(闽政地〔2021〕991号)。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2.经调查,福建省连江县永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前即在该处建有砂石堆场,104 国道新洋(陀市)至南塘段公路A2标段承建单位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曾于2018年1月向福建省连江县永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租用该堆场建设临时拌和站,于2023年7月办理退租,场内拌和设备已全部拆卸转移。 2026年7月31日,经各相关部门实地核查,连江县永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该场地出租给连江县朝盈汽车服务部使用。现场还存在活动板房、简易棚房等问题,围墙围合面积约9亩,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江南镇政府已于2021年1月完成其历史存量违法数据摸排(房屋编号:35012220190615135)。 3.经查,该处原有一条小水沟,宽度约1米左右,由葫芦门上游稻田地流向崩溪,2023年时,该地块承包方对该水沟进行了“改弯取直”,对原水沟进行填埋,并新开挖排水渠,上游水沟排水从新渠道排入崩溪。不存在被占用于倒填建筑垃圾问题。 部分属实 1.针对原奋国雕刻厂西侧耕地问题,加强与信访群众联系,做到息诉息访。 2.江南镇政府和连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历史“两违”分类处置工作。 3.由江南镇政府负责督促葫芦门管理方对此排水渠周边杂草进行清除,确保排水顺畅。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6年7月31日将问题线索移送江南镇人民政府并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续将根据历史“两违”处置办法落实整改。 2.由江南镇政府负责督促地块承包方对此排水渠周边杂草进行清除,确保排水顺畅,截至2026年8月2日,已完成整改。    
 
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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