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榕财监督〔2026〕2 号)和《连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连财监督〔2026〕7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6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连江县统计局、连江县船政文化保护发展中心、连江县黄岐镇人民政府、福州联发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单位名单:福州快点办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福州迎客松财税咨询有限公司、连江县宏兴财税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中运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四)《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五)《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六)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三、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二)国有企业检查内容。重点检查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
(三)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代理记账业务执业情况,内部财务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持续代理记账资格,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重点检查2025年度会计信息情况,根据检查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或其他关联单位。
四、公示期限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从2026年8月6日至8月12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地址:连江县财政局3层监督科
联系人:赖碧星
联系电话:0591-26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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