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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劳〔2026〕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县人社局对辖区内2025年12月31日前在连江县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在连江县备案的劳务派遣分公司开展年度核验工作,核验结果公告如下(见附件)。
附件:连江县劳务派遣机构2025年度核验情况表
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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