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民委员会提出位于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南侧海域的海带养殖4区项目用海续期申请,项目位于《连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的“福州东部海域渔业用海区”;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之“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于筏式养殖;用海总面积为13.6567公顷,申请续期年限为5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海域使用申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可查阅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jx.fuzhou.gov.cn/),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5月28日―6月3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联系电话:26157792)。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附注:1.书面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连江县筱埕镇官坞村海带养殖4区宗海位置图和界址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