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连江县蓼沿乡兰水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已获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复,现对规划成果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一、批准信息
批准文件:《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蓼沿乡兰水村村庄规划(2025-2035年)〉的批复》
批准时间:2025年10月10日
二、规划核心内容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涵盖蓼沿乡兰水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用地面积596.06公顷。
规划期限:2025-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8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定位
充分利用村庄优越的区位条件和丰富的生态资源,整合历史文化资源,发展绿色生态现代化农业,培育森林休闲康养、传统民居旅游和田园体验农业等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兰水村建成为:以三产融合发展为主、水电能源产业为辅,蓼沿北门户生态宜居田园村。
(三)重点管控要求
1.资源保护: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0.41公顷,严禁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保护生态林、水域等生态空间。
2.建设管控:村民住宅建设应满足《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村民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限额为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产业用地等建设指标按相关标准执行。
3.设施配套:梳理村庄内部道路,新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兼容文化活动场所,配套地面停车场,发展三产融合工业用地,补齐污水处理设施和公共厕所。
三、公示与查询方式
1.公示期限:长期公示
2.查询地点:[蓼沿乡人民政府公示栏、村庄公示栏、县级政府网站(https://www.fzlj.gov.cn)]
3.咨询反馈:如需了解规划详情或提出意见,可通过电话[26525676]与蓼沿乡人民政府联系。
本规划一经批准,即为村庄建设、用地管制、项目审批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调整的,须按法定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特此公告。
附件1:村域综合规划图
附件2:主要农村居民点总平面示意图
连江县蓼沿乡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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