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物业违规加价水费 维护业主“水权益”
时间:
2025-12-01 15:39
“他不告诉我水表户号,开口就要4块钱一吨水费,还得预交,不然就停水!”连江县吴先生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反映连江县某物业公司存在不合理加价收水费的情况。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前往该物业公司开展实地核查。经查实,该物业公司以每吨4元的价格向业主预收水费。而根据海峡水业的收费标准,居民用水每吨仅3.2元,商业用水每吨也才3.7元,物业公司的收费明显超出了规定标准。?
生活用水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畴,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政府制定的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同时,物业公司的职责是代收代缴水费,并非供水经营者,应按照政府规定的水价标准向用户收费,并及时足额将费用交给供水企业,任何未经约定和公示的加价或打包收费,均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该物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已被立案查处。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此也提醒广大居民,如遇到价格违规问题,可及时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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