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普法共治 激活民生温度
时间: 2025-12-01 15:46

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来电投诉:某燃气公司强迫客户购买该公司的燃气热水器、燃气管,拨打客服电话反映,要求商家换回之前的液化气表,遭到拒绝。

接诉后,执法人员走访企业运营一线,对照营业执照等文件,详细记录企业运营规模、服务范围、用户数量等基本信息。发现该公司营业大厅设有 “阳光价费公示牌”,公示牌中对管道燃气安装工程、材料有关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均作了公示,未发现该公司强迫客户购买的情况。

根据《福建省燃气管道条例》相关规定,燃气具等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向燃气公司提出购买及安装申请,该公司根据公示的价格计费,也可以经报备后自行购买,并联系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装。

执法人员将上述情况告知消费者,后经我局执法人员协调,最终该燃气公司与消费者协商解决此事,消费者对市场监管局调解工作表示满意。下一步我局会加对群众的强普法宣传教育,同时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企业服务窗口、社区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公示12315投诉热线,引导群众主动监督、理性维权。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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