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时间: 2024-09-19 15:24
  根据中共连江县委办公室、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连委办〔2024〕32号),设立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
  主要职责为: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综合考评;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市场化监管。负责垃圾收运及相关设施建设等工作。根据上级要求推进环卫体制改革工作。
  (五)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建筑垃圾消纳场(临时受纳点)、建筑渣土、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
  (六)统筹协调县域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市容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方面和土地、矿产、规划、测绘、林业、水利等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及实施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指导协调全县相关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七)负责组织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群众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八)负责县域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协调等职责。
  (九)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规范、执法质量、执法绩效、监管履职、队伍建设等工作体系,组织开展督察评价。
  (十)负责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连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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