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春 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兼林业局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管理全面工作,兼管财务科及人事工作。
林华松 党组副书记、四级调研员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调整)审查管理、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局驻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管理以及营商环境优化等工作;
分管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联系凤城国土所(林业站)、江南国土所(林业站)、敖江国土所(林业站)。
王家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权益、土地利用与供应、土地批后监管、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报批及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违法图斑等工作;
分管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科;
联系马鼻国土所(林业站)、透堡国土所(林业站)、长龙国土所(林业站)。
姚兴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主要负责土地报批专班工作。
郑梦菲 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党务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精神文明,耕地保护、土地整治、设施农用地备案、临时用地审批和复垦等工作;
分管党建办、耕地保护科;
联系琯头国土所(林业站)、东岱国土所(林业站)、晓澳国土所(林业站)。
郑 晖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牵头协调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办有关卫片图斑核查整改方面以及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土地违法图斑、法制建设、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科、卫片监督科;
联系坑园国土所(林业站)、下宫国土所(林业站)、官坂国土所(林业站)。
陈常青 党组成员、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主任、七级职员
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和交易、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土地确权和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变更调查、土地测绘管理等工作。
主管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分管调查监测科;
联系浦口国土所(林业站)、筱埕国土所(林业站)。
刘昌清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牵头林长制工作,负责落实林业审批、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各类森林公园、生态环保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花卉种苗、林业产业与改革、林业统计、用林违法图斑、执法监督等工作;
分管林业综合科、林业审批科、森林资源规划和管理科;
联系潘渡国土所(林业站)、蓼沿国土所(林业站)、小沧国土所(林业站)。
陈广栋 副局长
协助局长工作;牵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海域资源开发使用、海岛保护管理、海洋督察、历史围填海问题、用海违法图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森林城镇村庄建设、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以及地质灾害防范与治理等工作。
分管海域海岛科、生态修复科、防灾减灾科;
联系黄岐国土所(林业站)、苔菉国土所(林业站)、安凯国土所(林业站)。
周碧云 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政务信息、保密、档案、统计、信息公开、12345信息平台、工会、妇女以及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分管办公室(含档案室);
联系东湖国土所(林业站)、丹阳国土所(林业站)。
刘 维 四级主任科员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含从严治党)、审计、共青团、离退休人员管理及国家安全等工作;
分管监察室、街区办。
为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互为AB角的局领导,一方外出开会、学习或考察时,相应的另一方应主动接替其分管及负责的工作,具体对应如下:
林 春同志与林华松同志互为AB角;
王家明同志与陈广栋同志互为AB角;
郑梦菲同志与刘 维同志互为AB角;
郑 晖同志与刘昌清同志互为AB角;
陈常青同志与周碧云同志互为AB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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