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肖与萧姓氏转换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福建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闽公综〔2021〕275 号)文件规定:针对非华侨或华侨申请回国定居,申请人户口注销信息与申请人所持护照信息不一致时,由县级人民政府侨务主管部门告知申请人,按原户口注销信息予以落户,所持护照将由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注销。部分侨胞考虑到一旦按照户口注销前登记的主项内容办理户口登记,会影响其后续出境问题,即不愿再继续申请。2018年以来,我县办理、办结申请国境外回国定居2646人,其中萧姓人员28人、肖姓人员4人。
我县现有户籍人口66.7万人,其中萧姓户籍人口830人,肖姓户籍人口2983人,占全县户籍人口0.057‰。大部分居民因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一贯档案、证件等因素,均已认可现在用的肖或萧姓氏。小部分人员,主要涉及到侨胞在恢复户口、办理相关证明方面,出现肖或萧不一致,需证明一致性问题。目前,我局与侨务部门在工作衔接、信息核查方面总体较为顺畅,针对群众反映肖或萧或其他姓氏不一致的情况,亦会通过户籍电子档案系统全量核查该人及其家庭历年来的所有户籍档案,尽最大可能为群众核实、出具姓氏一致的证明。部分群众最原始户籍档案或者生父母如确有过另外一个姓的记录,我局在为其恢复户口后,也可根据其本人意愿,为其办理姓氏变更、更正的业务。
下一步,我局将与侨办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实时反馈机制。针对窗口受理工作中,群众来访发现的姓氏混用产生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内部核查,尽力为有需求群众核实姓氏情况,同时也感谢代表对公安、侨务工作的关注、支持与理解。
专此答复。
连江县公安局
2025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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