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猷良委员:
您提出的《预防校园霸凌,共建平安校园》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案中涉及我局工作职责的第四点建议,根据《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公安局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福州市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设置学生欺凌举报箱和线索处置专项工作的通知》,截至2024年4月30日,全县95所中小学校(含中职)已实现“学生欺凌举报箱”全覆盖,构建起“线上二维码+线下举报箱”的双渠道线索收集体系。我局对教育部门抄告的举报箱线索和线上二维码线索,第一时间展开核查、处置。对涉嫌犯罪的欺凌案件,严格落实开展“一案双查”机制,严厉打击涉事人员,并配合教育部门欺凌案件实施分类惩戒。
此外,我局不定期开展防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梳理、核查学生欺凌警情,对存在学生欺凌情形的会同教育、学校等开展会商,并逐一进行评估。充分运用1530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推动将防学生欺凌教育培训纳入安全教育核心内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全力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
专此答复
连江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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