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连江县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工作方案》部分条款的政策解读
时间: 2025-05-16 23:54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5月8日印发了《关于修订<连江县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工作方案>部分条款的通知》(连政办规〔20252号),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推进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过程中,受部分养殖户养殖效益差不愿开展升级改造、渔排建造厂家建设资金紧张、2024年台风频发影响进度等因素影响,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工作无法按照时限完成 

  二、制定依据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江县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办规〔2024〕1号) 

  三、主要内容 

  1工作方案第二大点第(三)项升级改造及绩效考评阶段202451日至2024年1231”修订为“升级改造及绩效考评阶段202451日至2025531”。其中: 

  2024年9月底:全部完成各自辖区内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并同步完成已更换的传统养殖渔排拆解”修订为“20253月底:全部完成各自辖区内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并同步完成已更换的传统养殖渔排拆解 

  2024年11月底:基本完成项目验收,并做好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回头看工作”修订为“20254月底:基本完成项目验收,并做好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回头看工作”。 

  2024年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并做好绩效考评、工作总结”修订为“20255月底:全面完成项目验收,并做好绩效考评、工作总结 

  2、工作方案中的《连江县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第一大点“由各乡镇牵头,组织相关村居成立联合或独立公司,统一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修订为“由各乡镇牵头,鼓励以村(居)委会、企业、渔业合作社等作为升级改造项目补助的申报单位,统一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 

  第六大点第(一)项“验收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修订为“验收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 

  申报指南中的《连江县存量传统养殖渔排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流程》的“申报单位:由各乡镇牵头,组织相关村居成立联合或独立公司修订为“申报单位:由各乡镇牵头,鼓励以村(居)委会、企业、渔业合作社等作为升级改造项目补助的申报单位”。 

  3、本通知自2025年3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来源: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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