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连江县财政局局长 卢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0年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0年决算
(一)一般预算部分
1.收入决算
(1)地方财政收入3475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比上年增长4.1%。
(2)上级补助收入282243万元。
(3)债券转贷收入50047万元。
(4)上年结转结余收入20300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69万元。
(6)调入资金172854万元。
收入合计889409万元。
2.支出决算
(1)地方财政支出7871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2%。
(2)上解上级支出15432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26034万元。
(4)调出资金8839万元。
支出合计837420万元。
3.决算平衡情况
2020年全县财政收入合计889409万元,支出合计83742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3405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934万元。
(二)基金预算部分
1.收入决算
(1)基金收入24477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2%,比上年下降26.3%。
(2)上级补助收入23062万元。
(3)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296万元。
(4)调入收入8839万元。
(5)债务转贷收入131000万元。
收入合计415967万元。
2.支出决算
(1)基金支出344773万元,比上年下降22.2%
(2)上解上级支出120万元。
(3)调出基金63839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1307万元。
支出合计410039万元。
3.决算平衡情况
2020年全县基金收入合计415967万元,支出合计41003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592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分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5056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101万元,收入合计5164万元。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数441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49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部分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金收入30937万元,完成预算数32676万元的94.7%,当年支出25713万元,收支相抵,本年收支结余5224万元,加上上年结余364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163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数据尚未得到上级批复,涉及补助收入、上解支出、结余等数据可能发生变动,待上级决算批复下达后再另行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0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2020年,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多措并举组织收入,统筹兼顾安排支出,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强化收入组织,实现财政向好发展。
一是拓宽收入来源,做好组织收入。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延续、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县财政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抓好税源分析挖潜,完善收入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坚持财税库银协作联动,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秩序,积极应对组织收入中出现的困难,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2020年共争取上级一般性和返还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资金28.22亿元,争取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2亿元(其中:特别国债和抗疫特别国债3.8亿元,新增一般债券3.7亿元,专项债券13.1亿元,再融资债券1.4亿元)两项合计50.22亿元。
三是多措并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梳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县盘活存量资金10.9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民生领域及重点项目。
2020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56.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7.2%;地方财政收入34.7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1%,实现财政收入由降转升、由负转正的向好发展态势,超额完成年初预定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优化支出结构,财政资源更好用在刀刃上。
一是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坚决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厉行节约,县直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持续压减。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1141万元,比上年减少6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减少1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9万元,减少254万元;公务接待费182万元,减少286万元。2020年一般性支出同比压减15%。将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兜牢“三保”底线。
二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县财政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减轻患者救治费用负担、提高疫情防治人员待遇、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强化资金调度保障,及时做好资金划拨,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求,精准聚焦,精准投放,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2020年,共投入疫情防控工作财政资金7156万元。
三是继续重点保障教育、农林水、住房、交通、社会医疗、养老等民生事业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2020年全县用于公共安全、科教文卫、农业、社保等重点支出61.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具体是:公共安全支出31053万元,执行率99.8%;教育支出164616万元,执行率99.3%;科技支出7446万元,执行率9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11万元,执行率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39万元,执行率99.7%;卫生健康支出50624万元,执行率99.9%;节能环保支出16265万元,执行率100%;城乡社区支出33610万元,执行率94%;农林水支出92069万元,执行率84.2%;交通运输支出112425万元,执行率9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9457万元,执行率9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12万元,执行率86.7%。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的决策部署,及时做好预算分配下达、组织直达资金预算执行,做好资金监控等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国库支付系统,确保系统满足直达资金各项管理要求,着力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促进直达资金尽快拨付到位产生效益。2020年共下达直达资金4.3亿元,对支持疫情防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升预算的科学性、完整性。细化支出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细化支出政策和预算,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重点领域支出切实保障。
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压实绩效管理责任,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
三是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管好管严资金使用“最后一公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
从决算情况看,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大力支持、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总体运行平稳。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矛盾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问题。财政收入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较大。房地产行业等传统行业增收贡献减少,实体经济投资增长乏力,以及为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需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这都造成新常态下财政增收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问题。“三保”支出、刚性支出以及化解隐性债务任务艰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要求逐年增加;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因此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背景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努力加以解决。恳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们对财政工作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指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度财政收支决算表
2020年县级一般预算收入决算表
2020年全县一般预算支出决算表
2020年全县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2020年全县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
2020年全县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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