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度农村客运站点等级客运站点运营补贴资金审核结果的报告公示
时间:
2024-01-12 08:39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本县等级客运站点、农村客运站点经营者上报的申请2023年度运营补材料进行了审核。
本次上报补助情况为:
1、2023年度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的综合运输服务站3家,为浦口综合运输服务站、东岱综合运输服务站和贵安综合运输服务站。
2、2023年度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的等级客运站1家,为福州连江闽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连江客运站。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止,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26220053。
附件:1、连江县运输站场省级运营奖补资金项目汇总表(2023年)
来源: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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