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时间:
2025-04-11 09:5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0万元,用于支持脱贫人口产业发展,每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万元。根据各乡镇摸底申报,经2025年县委乡村振兴办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和县政府同意(告知单:GZ202521951),拟将120万元拨付给东湖镇、浦口镇等16个乡镇有发展生产的220户脱贫户(具体分配见附件)。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中共连江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0日
监督电话:26189632
附件: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连江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1日
来源:连江县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