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6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项目的公示
时间:
2026-03-17 09:37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6〕21号)文件,市级下达我县省级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57万元。县民政局按照镇村两级申报项目情况,福州市老区办和县民政局实地察看,决定下达2026年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省级专项资金项目2个,现公示如下:
1、长龙镇洪峰村 连江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地旧址(曾志与杨母居住地)修缮补助45万元。
2、坑园镇下屿村 中共连江县委紧急扩大会议旧址修缮布展补助12万元。
此件主动公开
连江县民政局
来源:连江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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