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以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项目名称:350122-DPQ-F-6061地块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敖江镇杉塘村(具体范围详见附图),拟征收土地面积4.2828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350122-DPQ-F-6061地块建设,规划用途为医疗卫生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四、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7月13日由敖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由属地镇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凡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应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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