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有关规定,连江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连江县江南镇镜路村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征求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相关部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并召开了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大会。现将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用地位置:江南镇
二、用地面积:7.4123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北以连江高铁综合维修工区用地为界,南以现状旗山为界,西以现状工业用地为界。
四、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凤城镇凤园路32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 0591-26162732
附件:《连江县江南镇镜路村南部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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