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申请准入条件
1、中等偏低收入群体:
(1)收入条件: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符合年可支配收入9万元以下(含),人均可支配收入3.1万元以下(含),单身家庭年可支配收入5.5万元以下(含)。(2)财产条件:55万元以下(含)。(3)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以上对象公租房租金按每平方米5元收取。
2、低收入群体:
(1)收入条件:申请家庭收入情况符合年可支配收入7.5万元以下(含),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6万元以下(含)。(2)财产条件:19万元以下(含)。(3)住房面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以上对象公租房租金按每平方米1.8元收取,系符合低保对象的,每平方米租金0.9元。
3、其他按照《连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连政综[2014]26号)为准。
二、公租房申请所需提供材料
1、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2、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补助)等收入来源有效证明。
3、家庭成员所拥有的金融财产凭证、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凭证。
4、申请家庭成员如有承租公房或自有住房的提供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产权证。
5、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含摊位证)和纳税凭证.
6、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车辆情况书面声明。
(2到6项如有就必须提供,不提供待审查出来视为瞒报收入材料,提供虚假材料)。
7、其他按照《连江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连政综[2014]26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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