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项目审批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全部材料及办理情况
| 索 引 号 | FZ09102-0800-2022-00011 | 文号 | 连发改基建〔2022〕10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发改局 | 生成日期 | 2022-01-14 |
| 标题 | 关于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索 引 号 | FZ09102-0800-2022-00011 | ||
| 文号 | 连发改基建〔2022〕10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发改局 | ||
| 生成日期 | 2022-01-14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201-350122-04-01-230648)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
二、建设地点:连江县体育公园内(按规划要求实施)。
三、建设单位: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在县体育公园内部西北角空地建设健康驿站(即方舱隔离点)应急项目,用地面积约10022㎡,总建筑面积6516㎡。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资金由连江县防疫专项资金列支和县财政核拨解决。
六、建设工期:按2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好施工噪音、尘土影响等工作,并严格按建筑规模确定建筑的间距与高度,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九、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2022年1月1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