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14-0501-2023-00074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3〕631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 标题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前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根据县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 GZ202322872 )精神,经县政府《关于连江县明顺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改建及指标调整有关情况的批复》 (连政地〔 2023 〕 97号)批准,由我局办理连江县明顺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地块改建及指标调整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日(自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至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 ||
| 索 引 号 | FZ09114-0501-2023-00074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3〕631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生成日期 | 2023-09-06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前公示 | ||
| 内容概述 | 根据县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 GZ202322872 )精神,经县政府《关于连江县明顺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改建及指标调整有关情况的批复》 (连政地〔 2023 〕 97号)批准,由我局办理连江县明顺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地块改建及指标调整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日(自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至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 | ||
根据县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322872)精神,经县政府《关于连江县明顺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改建及指标调整有关情况的批复》(连政地〔2023〕97号)批准,由我局办理连江县明顺贸易有限公司项目地块改建及指标调整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宗地位置:东浦工业集中区西区旧连黄公路168号;
2、建设项目:明顺智能家居配套生产项目;
3、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4、宗地面积:7914.9平方米(11.9亩);
5、调整事项:原出让合同无具体规划条件指标,现将规划指标要求设定如下:1.0≤容积率(FAR)≤1.6,计容建筑面积≤12663m2,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GAR)≤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7%,对应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5%;
6、需补缴土地出让价款(万元):0。
公示期为5日(自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1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馈至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一),并注明联系方式。
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补充条款)。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91-26236469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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