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5-00017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5〕163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3 |
| 标题 | 关于江山天悦小区项目设计方案拟变更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江山天悦小区位于连江县金凤北路与杉塘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单位为福建融旷明亚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天悦小区-5#、11#、17#、18#、21#、22#、P-1#、P-2#、P-3#、P-4#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4年4月30日审批通过(编号:建字第350122202400017号),并于2024年5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122202405090101) | ||
|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5-00017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5〕163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03-1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江山天悦小区项目设计方案拟变更公示 | ||
| 内容概述 | 江山天悦小区位于连江县金凤北路与杉塘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单位为福建融旷明亚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天悦小区-5#、11#、17#、18#、21#、22#、P-1#、P-2#、P-3#、P-4#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4年4月30日审批通过(编号:建字第350122202400017号),并于2024年5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122202405090101) | ||
江山天悦小区位于连江县金凤北路与杉塘路交叉口西北角,建设单位为福建融旷明亚置业有限公司,江山天悦小区-5#、11#、17#、18#、21#、22#、P-1#、P-2#、P-3#、P-4#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4年4月30日审批通过(编号:建字第350122202400017号),并于2024年5月9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350122202405090101),现申请拟对设计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1. 二期绿化景观面积由原8870.52㎡,调整后为8570.61㎡,总规划方案绿化景观面积不变。
2.小区地下室总建筑面由原39588.89㎡,调整后为39910.16㎡。二期地下室建筑面积由原17287.57㎡,调整后为17308.84㎡,二期地下室停车由原412辆,调整后为398辆,人防车位由原来的224辆调整为212辆,其中子母车位由原来的7辆调整为8辆。二期的车位不足由三期补齐,小区总车位保持不变,人防面积由原来的8254.80平方米调整为8258.58平方米,16#楼的室外楼梯取消,17#楼西侧采光井位置调整。
调整后,二期建筑面积由原64373.87㎡,调整后为64395.14㎡。项目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均保持不变。调整后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1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6236459),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江山天悦小区项目总平面图、地下室修改前后对比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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