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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5-00036 文号 连自然资〔2025〕232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4-01
标题 物流城滨水商业中心项目批前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物流城滨水商业中心项目位于连江县丹阳镇福州现代物流城内,北侧邻规划道路桂云路,南侧邻贤义河景观公园,西侧邻规划道路沿溪大道,建设单位为福建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22824平方米,容积率小于等于2.0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30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 B11 ) 、餐饮用地( B13 ) ,主要规划功能为商场、游客中心等。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 2023 〕 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5-00036
文号 连自然资〔2025〕232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5-04-0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物流城滨水商业中心项目批前公示
内容概述 物流城滨水商业中心项目位于连江县丹阳镇福州现代物流城内,北侧邻规划道路桂云路,南侧邻贤义河景观公园,西侧邻规划道路沿溪大道,建设单位为福建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22824平方米,容积率小于等于2.0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30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 B11 ) 、餐饮用地( B13 ) ,主要规划功能为商场、游客中心等。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 2023 〕 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

物流城滨水商业中心项目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1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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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流城滨水商业中心项目位于连江县丹阳镇福州现代物流城内,北侧邻规划道路桂云路,南侧邻贤义河景观公园,西侧邻规划道路沿溪大道,建设单位为福建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22824平方米,容积率小于等于2.0,建筑高度小于等于30米,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B11)、餐饮用地(B13),主要规划功能为商场、游客中心等。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10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利害关系人有进行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26130556,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物流城滨水商业中心项目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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