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5-00245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5〕964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5-11-03 |
| 标题 |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设计方案拟变更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位于连江县东湖镇,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取得“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2202300073号)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 ||
|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5-00245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5〕964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生成日期 | 2025-11-0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设计方案拟变更公示 | ||
| 内容概述 |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位于连江县东湖镇,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取得“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2202300073号)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 ||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位于连江县东湖镇,建设单位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于2023年12月12日取得“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122202300073号)。现在不影响整体建筑指标前提下,建设单位申请对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如下变更:
1、将南侧开口取消调整至东侧园区路接入;
2、增加西侧挡墙;
3、增加南侧绿化放坡;
4、原设计南侧广场标高由71.3放坡至71.0,现统一标高为71.3;
5、管综根据项目设计调整进行相应优化。
除以上五点变更外,其他指标均没有变化,具体详附图。 调整后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6236459),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调整前后对比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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