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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6-00023 文号 连自然资〔2026〕121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2-10
标题 关于民天国际物流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民天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位于连江县丹阳镇104国道东侧天岩路南北侧,用地面积为968673平方米,我局于2022年11月24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连村建字第。本项目标高存在以下调整:北区地块场地标高由95.00 - 104.50调整为93.00 - 94.60 ,建筑单体正负零标高由95.20 - 104.60调整为93.20 - 94.70 。单体轮廓存在以下调整: C - P1 #停车楼单体轮廓修改,建筑面积由10295.68 ㎡调整为9565.58 ㎡ ,计容面积由15636.74 ㎡调整为14348.37 ㎡ ,建筑占地面积由5341.07 ㎡调整为4782.79 ㎡ 。
索 引 号 FZ09114-0301-2026-00023
文号 连自然资〔2026〕121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2-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民天国际物流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内容概述 福州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民天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位于连江县丹阳镇104国道东侧天岩路南北侧,用地面积为968673平方米,我局于2022年11月24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连村建字第。本项目标高存在以下调整:北区地块场地标高由95.00 - 104.50调整为93.00 - 94.60 ,建筑单体正负零标高由95.20 - 104.60调整为93.20 - 94.70 。单体轮廓存在以下调整: C - P1 #停车楼单体轮廓修改,建筑面积由10295.68 ㎡调整为9565.58 ㎡ ,计容面积由15636.74 ㎡调整为14348.37 ㎡ ,建筑占地面积由5341.07 ㎡调整为4782.79 ㎡ 。

关于民天国际物流中心项目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2-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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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现代物流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民天国际物流中心项目位于连江县丹阳镇104国道东侧天岩路南北侧,用地面积为968673平方米,我局于2022年11月24日核发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连村建字第350122202200058)。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民天国际物流中心项目变更,变更后均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规范要求。

变更内容如下:

一、调整项目内标高及边坡

1、本项目标高存在以下调整:北区地块场地标高由95.00-104.50调整为93.00- 94.60,建筑单体正负零标高由95.20-104.60调整为93.20- 94.70;东区地块场地标高由99.60-101.50调整为93.15- 93.45,建筑单体正负零标高由99.60-101.70调整为93.25- 94.40。

2、红线内边坡设计同步修改(修改内容)

二、建筑单体调整

1、E1#、E2#楼及坡道整体建筑向西移动2m,、E-L1#楼整体建筑向西平移3.3m。

2、单体轮廓存在以下调整:

1)C-P1#停车楼单体轮廓修改,建筑面积由10295.68㎡调整为9565.58㎡,计容面积由15636.74㎡调整为14348.37㎡,建筑占地面积由5341.07㎡调整为4782.79㎡;

2)C-P2#停车棚单体轮廓修改,建筑高度由6.9m调整为9.1m,建筑面积由1969.50调整为1732.35,计容面积由1969.50调整为3464.70,建筑占地面积由1969.50调整为1732.35

3)因E1#、E2#楼位置移动,连廊单体轮廓修改,建筑面积由17040.56㎡调整为16923.36㎡,本建筑不计入容积率,计容面积不变,建筑占地面积由17040.56㎡调整为16923.36㎡。

4)E-P1#停车楼单体轮廓修改,建筑面积由23934.39㎡调整为23698.44㎡,计容面积由31912.52㎡调整为31597.92㎡,建筑占地面积由7978.13㎡调整为7899.48㎡。

5)Z4#宿舍楼单体轮廓调整,建筑面积由14643.92㎡调整为14518.01㎡,计容面积由16827.92㎡调整为16328.78㎡,建筑占地面积由2184.00㎡调整为2146.77㎡。

3、新增建筑单体E-P4#停车棚,建筑面积606.91,计容面积606.91,建筑占地面积606.91,层数1层,建筑高度6.9m。

三、管综根据项目设计调整进行相应优化

因上述修改,项目总建筑面积由818511.17调整为817671.77,计容建筑面积不变968673.00不变,容积率1.00不变,建筑物占地面积由326102.03调整为325680.44,构筑物、堆场占地面积由158234.47调整为158656.06,建筑密度由33.66%调整为33.62%,建筑系数50%不变,机动车位由6195辆调整为6941辆,生产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由122776.67调整为122650.77,面积占比15%不变。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210日至2026225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26236459),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变更后的项目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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