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6-00047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260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23 |
| 标题 | 关于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调整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凤鸣公馆商住小区位于连江县青塘南路与马祖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为连江美筑置业有限公司,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于2025年6月24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22025GG0044525号)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5944.35 ㎡调整为15925.45 ㎡ ,总计容面积由11943.80 ㎡调整为11924.90 ㎡ ,容积率由2.200调整为2.197 ,绿地率,建筑密度,配套面积等均保持不变。?附件: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调整前后图纸?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 ? ? (此件主动公开) ?. | ||
| 索 引 号 | FZ09114-0301-2026-00047 | ||
| 文号 | 连自然资〔2026〕260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生成日期 | 2026-04-2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调整公示 | ||
| 内容概述 | 凤鸣公馆商住小区位于连江县青塘南路与马祖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为连江美筑置业有限公司,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于2025年6月24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22025GG0044525号)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5944.35 ㎡调整为15925.45 ㎡ ,总计容面积由11943.80 ㎡调整为11924.90 ㎡ ,容积率由2.200调整为2.197 ,绿地率,建筑密度,配套面积等均保持不变。?附件: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调整前后图纸? ?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 ? ? (此件主动公开) ?. | ||
凤鸣公馆商住小区位于连江县青塘南路与马祖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单位为连江美筑置业有限公司,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于2025年6月24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建字第3501222025GG0044525号)。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做如下申请:
1、因销售需要,对户型优化调整, 1#楼奇数层户型北侧7轴处卧室外墙向西移动500mm 和10轴处卧室外墙向东移动500mm,单套套内面积都减少1.05㎡,立面相应调整;住宅面积由5258.83㎡调整为5239.93㎡,住宅计容少了18.90㎡。
2、考虑外观的整体性,1#楼、2#楼各层平面图(除一层外)G轴处的楼梯间北侧窗户宽度由1200mm改为600mm,立面相应调整。
3、1#楼、2#楼各层平面图(除一层外)A轴处南侧阳台栏杆调整为半封闭窗,立面相应调整。
4、1#楼、2#楼各层平面图(除一层外)东西山墙两侧防火挑檐和卫生间的栏杆,铝板装饰板尺寸调整,立面相应调整。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由15944.35㎡调整为15925.45㎡,总计容面积由11943.80㎡调整为11924.90㎡,容积率由2.200调整为2.197,绿地率,建筑密度,配套面积等均保持不变。规划指标均满足土地合同及规划条件要求,具体详附图。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6日。在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电请(联系电话26236459),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350500。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凤鸣公馆商住小区项目调整前后图纸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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