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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FZ09114-0501-2026-00045 文号 连自然资〔2026〕245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4-16
标题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申请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兹有福建省恒申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用海申请,工程用海位于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北侧、罗源湾海域南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可查阅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 : / / www . fzlj . gov . cn / )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026年4月16日— 4月22日) 。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图:项目宗海图??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4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FZ09114-0501-2026-00045
文号 连自然资〔2026〕245号
发布机构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6-04-16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申请的公示
内容概述 兹有福建省恒申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用海申请,工程用海位于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北侧、罗源湾海域南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可查阅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 : / / www . fzlj . gov . cn / )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2026年4月16日— 4月22日) 。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附图:项目宗海图??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4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用海海域使用权申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1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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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福建省恒申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5-17号泊位工程用海申请,工程用海位于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北侧、罗源湾海域南侧。拟申请用海总面积41.1214公顷:工程主体工程用海面积20.3165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16.3522公顷,港池、蓄水3.9643公顷,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工程施工期用海面积20.8049公顷,用海方式为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施工期申请用海期限为1年。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之“港口用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申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可查阅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lj.gov.cn/),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6年4月16日—4月22日)。若在公示期内对项目用海有异议,请向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联系地址: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2号,联系电话:26157792)。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附注:

1.书面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图:项目宗海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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