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19-1200-2021-00007 | 文号 | 连交〔2021〕207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23 |
| 标题 | 关于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383公交线路批复公交线路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383公交线路批复公交线路的批复 | ||
| 索 引 号 | FZ09119-1200-2021-00007 | ||
| 文号 | 连交〔2021〕207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 ||
| 生成日期 | 2021-07-23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关于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383公交线路批复公交线路的批复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383公交线路批复公交线路的批复 | ||
连江县闽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开通383路公交线路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五条、十七条和十九条之规定,同时依据《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383公交线路的批复》(榕交运〔2021〕67号)文件精神。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司开通383路城际快速公交线路,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你司需严格按照上报方案中的线路、站点设置、配置车辆数及车型、首末班次时间运营,严格遵守公交服务规范。
二、你司应当按照要求提供连续服务,不得擅自停止运营。需要暂停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我局提出报告,并在自拟暂停之日7日前向社会公告。
三、你司需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四、该线路在市区范围内的沿线公交站牌的设置,应与市区现有的站牌规格标准相一致。你司需在所有公交站牌设置完成后方可开通运营。
五、根据今后公交线路的布局调整,你司383路公交线路应在投入车辆数、班次、走向、站点等方面服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调整安排。
六、接文后,请你司尽快做好公交线路开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我县主要媒体发布信息。
连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23日
(联系人:赵建兵 电话:13959146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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