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参照《连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局确定为连江县文化、体育、旅游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机构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223565
传真号码:0591—22128979
电子邮箱:ljwtlj350500@163.com
通信地址:连江县文笔东路4号县五大中心六楼
邮政编码:3505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2.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3.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4.工作信息;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形式
通过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信息如需相关部门批准、认定后方可公开的,自获得批准、认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信息的方法
1.政府门户网站“连江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s://www.fzlj.gov.cn/)。
2.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开栏、电子信息屏获得政府公开信息;也可以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填写并递交《连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福州市连江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递交书面申请表。
(一)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6223565
传真号码:0591—22128979
电子邮箱:ljwtlj350500@163.com
通信地址:连江县文笔东路4号县五大中心六楼
邮政编码:3505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证件,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在“连江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直接递交电子版《连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连江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连江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收件地址为:连江县文笔东路4号县五大中心六楼,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及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可根据国家《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申请政府信息,应当提交载明下列内容的申请,并填写规定格式的申请表: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六)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和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福州市体育局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6232335、26232303,传真号码:0591-26232807,电子邮箱:ljxxgk@126.com,通信地址:连江县816北路81号县政府机关大楼,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在线举报,请登录“福州市连江县”门户网站首页,进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处填写提交举报意见。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连江县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连江县司法局,电话:0591-62996652,通信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59号连江县司法局12楼行政复议科,邮编:35050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12:00、14:30至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