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00-0200-2020-00088 | 文号 | 连政〔2020〕46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0-05-07 |
| 标题 | 连江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4号森林防火禁火令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连政〔 2020 〕 46号近日,我县气温逐渐增高,局部地区降水偏少,连续多天森林火险等级高。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无明显降水,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0年第4号禁火令的通知》 (榕森防指[ 2020 ] 9号)要求,特下达2020年第4号禁火令。特此通令? ?连江县人民政府? ? 2020年5月1日? ? ? ? ?。 | ||
| 索 引 号 | FZ09100-0200-2020-00088 | ||
| 文号 | 连政〔2020〕46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0-05-07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连江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4号森林防火禁火令 | ||
| 内容概述 | 连政〔 2020 〕 46号近日,我县气温逐渐增高,局部地区降水偏少,连续多天森林火险等级高。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无明显降水,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并下达2020年第4号禁火令的通知》 (榕森防指[ 2020 ] 9号)要求,特下达2020年第4号禁火令。特此通令? ?连江县人民政府? ? 2020年5月1日? ? ? ? ?。 | ||
连政〔2020〕46号
一、自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日为禁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各乡镇、县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贯彻执行,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要加大宣传力度,使森林防火禁火令家喻户晓;加大巡护与巡查力度,严厉查禁野外违章用火,管住野外火源。各类森林防灭火队伍集结待命,继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火情。加强督促检查,落实森林防火各项措施,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强化值班调度,密切注意火情并实行“零报告”制度,5月1日至5月3日每日下午4点前向县森防办报告当日火情。
特此通令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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