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9100-2000-2022-00188 | 文号 | 连政〔2022〕117号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9-02 |
| 标题 | 连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连政〔 2022 〕 117号为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以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湖镇飞石村(具体权属、地类和面积以本公告发布后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四、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规划用途: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公告应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居) 、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022年9月2日- 2022年9月19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 ||
| 索 引 号 | FZ09100-2000-2022-00188 | ||
| 文号 | 连政〔2022〕117号 | ||
| 发布机构 | 连江县人民政府 | ||
| 生成日期 | 2022-09-02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连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
| 内容概述 | 连政〔 2022 〕 117号为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以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湖镇飞石村(具体权属、地类和面积以本公告发布后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四、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规划用途: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公告应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居) 、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2022年9月2日- 2022年9月19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 ||
连政〔2022〕117号
为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发布以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项目名称:福州现代物流城飞石公交首末站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具体范围四至详见规划选址红线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湖镇飞石村(具体权属、地类和面积以本公告发布后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需要用地,规划用途: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五、其他事项
拟于2022年9月2日由东湖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包括房屋等)及青苗等现状进行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由属地乡(镇)代表县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抢修,凡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应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村居)、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19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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