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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连江县虾皮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和《连江县虾皮仓单质押方案》的通知
连政办〔2020〕98号

连政办〔2020〕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确保连江县虾皮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快连江县虾皮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和《连江县虾皮仓单质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1日          

 

关于加快连江县虾皮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虾皮捕捞作业,促进虾皮加工企业规范有序生产,提高虾皮精深加工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提升连江虾皮的影响力和定价权,确保连江县虾皮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虾皮渔船捕捞管理公司,规范虾皮捕捞生产

整合全县专业的虾皮捕捞船,依托苔菉镇成立的连江兴苔渔业有限公司,根据渔船组织化管理模式,开展对虾皮捕捞渔船船东船长和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虾皮捕捞渔船一船一档,规范使用安全救助终端,对虾皮捕捞渔船编组编队生产。

(责任单位:有关沿海乡镇、海洋与渔业局)

二、加快支持海上虾皮加工船审批

按照农业农村部渔业捕捞管理许可规定,根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引导企业通过淘汰一艘购置一艘、做到功率匹配的方式,开展虾皮加工船的审批建造。

(责任单位:海洋与渔业局)

三、规范加工企业有序生产

(一)加快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件。对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虾皮加工企业,由市场监管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依法取缔。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

(二)加快产业整合,推进企业环保升级。规范企业使用环保燃料,污水达标排放,对在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取缔关停。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四、落实“一品一码”可追溯制度

连江虾皮纳入福建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一品一码”管理平台,通过赋码登记,实现连江虾皮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

五、扶持新建虾皮加工船建设

对新建的虾皮加工船的企业按缴纳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县级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奖励期二年。

(责任单位: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税务局)

六、鼓励虾皮开展仓单质押

县财政每年补足500万元资金,作为虾皮仓单质押风险保证金。开展仓单质押的企业,贷款产生的利息按50%予以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期二年。

(责任单位:海洋与渔业局、财政局)

七、建设虾皮加工产业园

在东浦园区内设立虾皮加工产业园,引导虾皮加工企业逐步入驻产业园,形成产业集群,集中供气、污水集中处理。对入驻园区企业,一年内按缴纳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县级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

(责任单位:连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

八、扶持虾皮专业市场建设

对入驻虾皮专业市场的企业,租金予以每月每平米100元奖励,每家企业每月租金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元,奖励6个月。同时,在三年内产生的交易税收的县级留成部分予以全额奖励。

(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

  

 

连江县虾皮仓单质押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虾皮产业发展,提高虾皮精深加工水平和市场占有率,提升连江虾皮的影响力和定价权,确保连江县虾皮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虾皮仓单质押方案。

一、虾皮的冷冻库存能力

全县目前适合虾皮冷冻的冷库有2个,库容量40000吨,其中福建省锦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0000吨,福州龙福食品有限公司10000吨。

二、仓储方

有一定虾皮冷冻能力的企业作为仓储方,目前福建省锦添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龙福食品有限公司,由2家公司与相应的银行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方)对接,经资格审查后方可开展仓储服务。后期申请作为仓储方的冷冻企业,需经工信部门、海洋与渔业部门认可后,再与贷款方对接。

三、监管方

由连江县现代海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作为第三方监管机构,负责安装监控系统和维护、协调管理等工作。

四、质押方

(一)连江县从事虾皮捕捞的渔船所有权人;

(二)连江县从事虾皮加工的企业;

(三)连江县从事虾皮贸易的企业。

五、虾皮产品仓储

由质押方与仓储方联系,申请虾皮的仓储。入库的虾皮经清洗、蒸煮、烘干、选别后形成虾皮成品保存。同时,贷款方、监管方派员察看仓储的虾皮产品,由质押方、仓储方、贷款方、监管方共同签字虾皮产品仓储清单,一式四份,各执一份。

六、评估、贷款及期限

由仓储方作为评估方,对质押产品按市场价进行评估。质押方可根据经贷款方认可的质押产品总价,向贷款方提出贷款申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评估价的50%,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贷款流程按银行规定执行。

七、取货

由质押方提出虾皮产品提取申请,经质押方、贷款方、监管方三方签订《取货通知书》后,方可提取。

八、拍卖

当仓储虾皮价格下降至质押时评估价值的60%(含)以下,贷款方可要求质押方按规定补足质押仓储虾皮、追加保证金或落实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对不落实措施要求的质押方,贷款方可以同仓储方按规定予以拍卖,所得货款首先归还贷款方,若质押方超期不还贷款的,亦可进行拍卖归还,余额返还质押方。

九、相关要求

虾皮市场价格疲软时,采用仓单质押方式是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市场价格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连江虾皮产业朝着健康稳定方向发展的好事。要办好这件事,需要各方面支持配合。

(一)县财政每年补足500万元资金,作为虾皮仓单质押风险保证金;质押贷款造成损失的,负债率达2%及以上,由贷款方和县财政各承担50%,县财政承担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建立海洋与渔业局、虾皮协会、海投公司、仓储方、贷款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虾皮仓单质押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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