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政办〔2021〕9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连江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2021年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县房屋使用安全。
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连江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
为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处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更好地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榕政办〔2021〕30号)、《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8号令、《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县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连政办〔2020〕148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我县所有已建成的房屋结构安全管理,衔接全县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提升工作,全面建立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网格管理员,依托“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加强我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建设,同时设置管理指挥组、网格督查组、信息处置组、技术服务组等组织管理架构,统筹推进我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架构在连政办〔2020〕148号文设置的连江县房屋安全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基础上进行充实和补充,组织架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管理指挥组。贯彻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综合协调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
2、网格督查组。督查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以及重要事项处理情况。
3、信息处置组。负责收集各级政策,做好文件上传下达,沟通及联系乡镇网格员工作,收集并分解群众反映信息。
4、技术服务组。负责房屋结构安全管理技术服务工作,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安〔2021〕1号,协助配合县住建局做好辖区内房屋鉴定报告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二)乡镇行政正职担任辖区一级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各级网格员责任落实和房屋结构安全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分析房屋结构安全形势,及时发现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房屋安全。
(三)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二级网格员,具体推动落实挂片区域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采用福州市空间信息基础网格单元,协调督促落实房屋结构安全有关问题的发现、报告、处置、销号闭环管理。
(四)乡镇中层正职或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三级网格员,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巡查,督促业主落实责任,及时解决或上报突出问题。
乡镇根据实际,以平安综治为主,整合“两违”巡查、数字城管、生态环保督察、物业小区等专业网格人员,设置专(兼) 职综合网格员,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属地房屋结构的有关问题。鼓励乡镇调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协管员制度,群策群力共同抓好网格化管理。
县住建、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工业信息、公安、教育、民政、文旅等相关部门根据《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第78号令),开展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做到“网格吹哨、部门联动、快速响应”。
三、工作标准
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应落实“一公开、三到位”:
(一)一公开。做到网格内房屋底数清楚,涉及公共安全的危险房屋信息应当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房屋健康码”制度。
(二)三到位。巡查到位、响应到位、处置到位,做到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零容忍”、“零增长”。
四、工作流程
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执行“日常巡查、现场判定、应急处置、整改整治、验收销号”五个步骤:
(一)日常巡查。三级网格员和综合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含群租房)、违法改扩建建筑(含加层建设)、擅自开挖地下室或者房屋地基出现沉降、滑移、建筑明显倾斜、墙体出现较大斜裂缝等安全隐患的,必须当场做好书面记录,拍照留存,并在24小时将记录和图片上传“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对199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房屋(小区)、低洼地段易受洪涝侵害房屋每季度巡查不少于一次;对C、D级危房以及“房屋健康码”标注为黄码、红码的房屋,在未解危或未鉴定前,每月巡査不少于一次。
(二)现场判定。二级网格员通过“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接收到片区内三级网格员或综合网格员上传的安全隐患信息,或收到各级举报热线、网上舆情、媒体曝光、视频监控等转来的安全隐患信息后,要在72小时内组织有关专家、网格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进行现场核实,并按照《房屋结构重大安全隐患观察判定与快速处置导则》判定房屋的隐患类别和情形,同步上传至“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
(三)应急处置。经现场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属地乡镇要设置房屋安全隐患警示标志,在1个工作日内更新录入“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信息,实现“房屋健康码”自动更新,列入网格化巡查重点,并按照《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督促委托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尽快排险解危,确保人员安全。
(四)整治整改。属地乡镇牵头,房屋所有权人负责,对于随时可能坍塌或无法加固补强及D级危房,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的同时要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拆除;对于C级危房等可以采取加固补强的房屋,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实施加固修复,施工完成经鉴定机构复核无隐患后才能投入使用。
(五)验收销号。由县政府牵头,组织住建、资源规划、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及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验收机构,对完成安全隐患整治整改的房屋进行验收,并将验收信息同步录入“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平台”进行销号。
五、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县政府进一步加强县级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规范化建设,保障管理平台及房屋结构安全巡查执法、安全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宣传教育和技术组专家补贴等专项经费,并纳入县财政预算。
(二)加强培训。所有网格员在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切实提升网格员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网格化治管理中的作用。住建、资源规划局加强对基层网格员、专业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逐级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活动。
(三)考核奖惩。由县效能办、住建局牵头,将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对年度绩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给予正向激励。每年评选一批基层优秀网格员,对及时发现并预防房屋结构安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处置重大隐患问题的个人予以适当奖励。对未建立和落实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未按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落实惩戒措施。
连江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各级网格员名单
根据连江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拟定各级网格员名单如下:
一、总网格员:颜学淦 县政府副县长
组织架构:
1、管理指挥组:曾祥德 (县住建局局长)
工作职责:指导全县房屋结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2、网格督查组:林志伟 (效能办)
陈 丹 (联席办)
工作职责:督察房屋结构安全工作落实。对不负责任、工作推进不利、效能低下的,实行挂牌督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效能问责。
3、信息处置组:陈 丹 (联席办)
李重璋 (联席办)
王宇航 (联席办)
工作职责:协调全县房屋结构安全工作,及时传达部署落实联席办有关要求,协调工作职责推动工作落实,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排查整治验收等各阶段的信息汇总。
4、技术服务组:联席办专家技术组
徐祚和 高级工程师 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
孙群勇 高级工程师 县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孙枝林 高级工程师 县质量安全中心
林英堂 高级工程师 县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周建河 高级工程师 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马兆鑫 高级工程师 福州鑫隆达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何松风 高级工程师 福州鑫隆达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吴武玄 高级工程师 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黄可为 高级工程师 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刘文程 工程师 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陈 丹 工程师 县房屋鉴定站
游剑龙 工程师 福建博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林志强 工程师 县美村办
魏守敏 工程师 县质量安全中心监督组
庄 杰 工程师 住建局燃气站
工作职责:为全县房屋结构安全工作中的排查、验收等步骤提供专业性技术服务,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鉴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建安〔2021〕1号文件精神,和连江县危险房屋鉴定站共同协助配合县住建局做好辖区内房屋鉴定报告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工作。
二、一级、二级网格员
三、三级网格员
三级网格员由乡镇中层正职或村(居)主要负责人担任,具体人员名单由各乡镇确定。
各级网格员一经确定,不得擅自调整,如需调整,请各有关单位向总网格员组织架构中的信息处置组提出申请,并交由管理指挥组报备。